机动车排气污染是形成雾霾的重要原因之一,为进一步控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12月5日上午,西安市环保局、公安局与工商局联合发布并解读,从明年1月1日起,西安市开始执行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排放标准,执行后对在用车没有任何影响。
据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主任陈忠泽介绍,执行国五排放标准有利于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有利于推进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任务的完成、有利于控制外地高排放高污染车辆的转入。他说,与国四排放标准车辆相比,汽油车氮氧化物(NOX)排放限值指标上严格了25%,新增了除甲烷以外的碳氢化合物(NMHC)和对缸内直喷的汽油车的颗粒物浓度(PM)的检测标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加油站供应的车用汽柴油全部达到国五标准。
根据西安市政府发出的执行国五排放标准的通告,从明年1月1日起,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生产、进口、销售、注册和转入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可消耗燃料为柴油的除外)、轻型两用燃料车、轻型单一气体燃料车及部分重型柴油车(仅限客车、公交、环卫和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排放标准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注册和转入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重型两用燃料车、重型单一气体燃料车,须符合国五排放标准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注册和转入登记的轻型柴油车、可消耗燃料为柴油的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须符合国五排放标准要求。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在用车交易和过户,不受执行国五排放标准的影响。
执行国五排放标准在西安市关键要把好新车销售与注册登记两个环节。一是从2017年1月1日起,各机动车销售企业应当根据市政府《通告》按期停止销售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并在销售机动车时向购车者告知市政府《通告》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二是从2017年1月1日起,西安市公安局要按照市政府《通告》要求、环保部门公布的环保达标车型目录,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新车和外地转入车辆,办理注册登记和转入登记。
执行国五排放标准,对在用车没有任何影响。原则上是新车新标准,老车老标准。也就是说,从2017年1月1日起购买的新车及外地转入西安市的车辆应分阶段达到国五排放标准,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交易和过户的车辆,不受执行国五排放标准的影响。从2017年1月1日起,未达到现行国家执行的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车辆原则上属于老旧车。(记者 文锦)
见字如晤 陕西师范大学连续15年为新生手写录取通知书2021-07-16 17:32:38
“演艺”里的西安:雅乐寻踪 驻华大使夫人与西安共谱文化交流“交响曲”2021-07-11 17:07:56
2021全球驻华使节西安经贸文化之旅走进白鹿原影视城2021-05-16 16:43:35
“八办”纪念馆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服务发展、开拓创新,持续做好革命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奋力谱写“八办”纪念馆文物保护利用的新篇章。2019-11-19 17:56:45
从刘家洼考古队获悉,考古队发掘出土了大量的珍贵文物,首次发现了关中地区罕见的金权杖以及山形簋。2019-11-15 10:13:13
本次展览以“光化六合”为主题,意为“道德教化遍及天下”,以十六国末期至隋统一全国之前的历史演进为线索,以于右任先生“鸳鸯七志斋藏石”中的北朝墓志和拓片为核心展品2019-11-11 14:47:29
宝鸡市千阳县第四届西秦刺绣香包节开幕2021-06-06 16:19:42
丝路欢乐世界主题角色动画Miracle(《奇迹》)预告片正式发布2021-05-27 19:22:11
银川市首批“畅游西咸新区”旅游团打卡西咸2021-05-21 11:33:32
VEX机器人亚洲公开赛在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幕2021-04-03 16:19:01
“中国到处都有意思,我很喜欢中国文化。”这是现就读长安大学的土库曼斯坦籍留学生张依娜来到陕西后的真切感受,也是她选择来中国留学的主要原因。2019-11-20 18:03:02
位于陕西关中平原西部的宝鸡,是华夏始姐炎帝的诞生地,也是周秦王朝的发祥地。2019-11-11 09:47:27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