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现场。(西安中院供图)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报道(王梦凡):12月14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了年度最后一次“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法律专业的学生和西安市社会各界的热心网友约70人,旁听一起由该院刑事中法庭审理的非法经营烟草案件,走近审判现场,零距离感受司法正义。
据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已多次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目的是为进一步提高法院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回应广大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关注,让更多的普通群众走进和了解法院,推进全市法院司法公开工作。
负责人介绍,在活动前,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信、微博发出预告,邀请市民报名参加。信息一经发布,引发网友积极互动及转发,截止14日,报名参加活动的市民达70余人。其中,有来自培华学院的学生代表30人,来自官方微信、微博的热心网友30人。
西安中院宣传处孙剑博处长讲解了“科技+数字化” 法庭审理模式。(西安中院供图)
当日,受邀参加活动的市民参观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文化长廊、审判大楼、法庭等设施,并旁听了一起视频直播的刑事案件。开庭前,西安中院宣传处孙剑博处长对所有参加“开放日”活动的市民表示欢迎,感谢大家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及关注,并向大家详细讲解了“科技+数字化”法庭审理模式及此次公开审理的案件特点。
本次公开庭审选用的案件是一起非法经营烟草案,据检方陈述,案情如下:2015年12月7日,被告人周某某、郑某某在没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车号陕A3ZQ08的黑色丰田轿车从西安出发前往商洛收购卷烟,准备通过发往浙江的大货车将收购的卷烟运往浙江台州等地销售获利。案发当日被告人周某某、郑某某二人在商洛市商州区吉瑞翔商店郭某某处及其它烟酒商店共计收购中华(硬)卷烟363条,另随车携带了3条从别处收购的黄金叶(天叶)卷烟。
当日晚8时许,二被告人驾驶车辆行至西临高速距离西安40公里处在将车上卷烟搬至前往浙江台州的大货车上时,被西安市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当场查获,经现场勘验清点,共计查获硬中华、黄金叶共计两个品种366条卷烟,经鉴定上述卷烟均为真品卷烟,经西安市烟草专卖局核价,价值人民币166350元。据此,公诉机关以二被告人犯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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