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一所高中强制收取住宿费 不住校也要交

2017-02-16 09:06:04|来源:阳光网|编辑:王菲|责编:张琳瑞

  最近兴平西郊高中的学生反映,学校在向他们收学费时,不管学生是否在校住宿,都必须缴纳200元住宿费。校方对此解释称,这一做法是为学生安全考虑,也不存在强制收费。

  反映兴平西郊高中收住宿费“一刀切”的学生小张告诉记者,自己家在兴平租了房子,父母和他一起住着,根本没在学校住,可学校还是收了他200元的住宿费。据学生小张的家长说,今年开学,西郊高中报名要求所有不住校的学生提供家里的户口本和房产证来证明其家里在兴平市有买房,否则无论是家里租房还是自己在外租房住宿都不行,有所居住的小区开的证明也不行,必须要缴纳每人200元的住宿费。学校总务处说,学生可以交了钱然后和学校签署安全协议住在外面,但是这笔钱一定要交且不予退还。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西郊高中的住校生有600多名,上学期在外住宿只要持有所住小区的住房证明就可以不用向学校缴纳200元住宿费。很多学生家长认为今年学校这一做法欠妥,因为很多人已经给孩子把房子租好并且交了钱。学校说如果要退钱就必须让家长和学校以及租住的房东签署三方安全协议。学生家长告诉记者,几乎没有一个租房的房东会签这份安全协议,因为人家害怕承担责任。

  记者联系到了西郊高中办公室主任张某,张某对此解释说,学校是为学生安全考虑,收费也是经批准同意的,并且没有强制性收费。不交住宿费的学生必须要提供房产证户口本或者家长在兴平的营业执照,另外,在校外租住的学生必须签一份三方安全协议。

  据了解,按照《关于我省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小学按照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性提供服务并收费。”文件提到,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只包括住宿费、自行车保管费、伙食费三项。(记者 李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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