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一小区业主贴公开信要“撵走”物业 为啥?

2017-02-22 09:37:44|来源:西部网|编辑:王菲|责编:张琳瑞

  众所周知,业主和物业的关系向来都是比较微妙的。最近,一群自称是业主的网友在网上,发布了一份细数物业“七宗罪”的公开信。记者了解到,这些网友都是咸阳市渭城区一个小区的业主,在面对严格的物业管理,业主们纷纷觉得受到了物业不公正的对待,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无奈之下,业主只好通过公开信的形式向物业讨个说法。

  仅靠沟通难维权 业主贴出公开信要“撵走”物业

  赵女士是咸阳迎宾大道上一个小区的业主,去年12月就已经收房。虽然装修已经到了尾声,但提起近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和物业不快的经历,她还是非常难受。

  小区业主赵女士:“我也给他交了物业费了,按理来说我现在就是业主了,物业就应该做到服务的这些,我觉得他收了这么多费用,没有给我们起到物业服务(的作用),而是收了这些钱,用来打压和管理我们业主。”

  本应该是服务业主的物业方,怎么会变成业主口中强硬的管理者?在一段赵女士向记者提供的视频中可以看到,因为装修关系,需要用车运输沙子和水泥,业主和物业方却因为运输工具的问题发生了争执。

  小区业主:“你领导的意思是,我这车他不让进,三摩或者蹦蹦车让进,但是我没有三摩和蹦蹦车。”

  在视频中可以看到,最终的结果是业主不得不通过小推车,一趟一趟把装修材料运到目的地。

  小区业主雷先生:“我这个沙子水泥进来以后,小区的物业不让进,不让业主的沙子水泥进,(物业)在公共区域,乱搭乱建,按道理小区里的公共区域都属于业主的,他现在就没有和业主协商,他就是哪个经销商给他掏钱,你来就是可以在这建。”

  同样,在小区内的公共区域,临时搭建的活动板房张贴着正在招租的信息。而诸如此类的问题,都罗列在了这封公开信中,并要求物业方对其中的七项问题立即妥善处理,否则业主将会联名驱逐物业。一些业主表示,之前他们就各种问题和物业方进行过沟通,但收效甚微,采取公开信的形式也是无奈之举。

  小区业主雷先生:“反映过,但是效果不大,你当时反映了,他松一下,让你进,过两天就又不让你进了,希望物业这块能积极配合业主 交房收房装和修能顺利畅通。”

  物业:矛盾多源于还在施工中 律师:不得强迫业主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业主维权意识的增强,业主遇到问题后解决的途径也多了起来。由于这个小区目前还没成立业主委员会,对于物业的不满,他们只好通过联名公开信对物业的种种侵权行为进行“讨伐”。那么,业主的权益究竟如何保障?他们诉求可以解决吗?

  在两个多月的过程中,业主频频将各种意见向物业方进行了反映,但始终没有有效的改善。那么,物业方对于业主的质疑又是怎么看的呢?

  物业公司负责人:“我们也不是说业主只能在这里面买,也是让外面进,但是外面进你不能说是不装袋,一车沙子哗就给我倒进来了,他们来了就说是必须沙子装袋进来,因为包括电梯没有监控设施,单元没有摄像头,所有的公共设施,电梯也是包括在里的,而且我们还有个规定就是说,道路施工全部完毕以后,全部施工人员全部撤场以后,我们也按照相应的规定做一个调整。”

  这名负责人表示,因为小区物业方属于前期物业的提前入住单位,目前小区的整体施工还没结束,所谓对于业主的种种约束,主要是基于对小区整体配套设施还不够完善的考虑。

  物业公司负责人:“前期入住是所有的道路,你的所有的公共设施都是完善的,没有在这个小区里的施工,人就是要沟通的,你不沟通,解决不了问题的,前期物业肯定是要是和业主,产生一种磨合的,在磨合当中,我们去解决问题,肯定是我们做的工作也没到位,也有(问题) 这都是不可否认的。”

  负责人表示,会在三个工作日内,给目前已经收房的100多户业主就公开信上描述的问题,做出满意的答复。

  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磊:“业主在装修房子的期间,对运用的沙子,沙石是有权自主选择供应企业或供应人的,那么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来说,是无权阻止业主这种权利。”

  根据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解聘物业服务企业需要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记者 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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