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陵标识碑落成

2017-03-17 10:26:31|来源:陕西日报|编辑:王菲|责编:张琳瑞

  3月16日上午,以陕西省人民政府名义树立的黄帝陵标识碑,在黄陵县黄帝陵印池广场入口处落成。    

  标识碑正面雕刻的黄帝陵标识,圆形背景源自中华文化“天圆”的传统理念,虚实相间体现时空转换,圆形下方的大地和如意祥云图案,寓意黄帝开创的中华文明根植厚土、造福华夏。郭沫若题写的“黄帝陵”为标识的主要素。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帝陵是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的阐述,再次印证了黄帝陵在中华文明史上崇高的地位与尊严。标识碑分为碑身、碑座两部分。碑身米黄色,寓意黄帝的尊贵,边长2.4米,寓意24节气,寒来暑往、生生不息;碑厚0.9米,寓意华夏九州对黄帝陵的崇敬。碑阳标识为阴刻“黄帝陵”三字,刻深0.05米;其他部分刻深不等,形成层次感,碑阴以文字简释标识图案的设计含义。碑座与黄帝陵祭祀大殿的斗拱形制、材质相似,具有拱卫托举之意。标识碑总高4.5米,寓意九五之尊及五湖四海对始祖黄帝的敬仰。(记者 甘甜 通讯员 赵昊)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