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凯公司电缆著名商标被撤销 工商对把关人追责

2017-03-23 09:22:32|来源:西安晚报|编辑:王菲|责编:张琳瑞

  3月22日,记者从陕西省工商局获悉,西安地铁三号线电缆质量问题曝光后,针对问题电缆曾被省工商局认定为“陕西省著名商标”的报道,该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和驻局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调查组,对涉事企业及该著名商标认定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据悉,涉事企业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27日,注册资本1.568亿元(实缴登记),主要经营电线电缆的生产和销售等业务。涉事企业2013年年报为补报,2014年、2015年年报正常。省工商局组织对企业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抽查,均未抽中该企业。目前,政府部门间行政处罚信息共享需通过省公共信用平台发布,虽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西安市质监局分别于2015年11月9日和2016年1月25日、2月20日、2月22日分别作出了4次行政处罚,但经省信息中心核查,以上处罚信息均于2016年7月28日上传至省公共信用平台,随后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省工商局2015年12月30日认定著名商标时未能采集到相关处罚信息。

  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7月21日,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委托陕西瑞驰商标事务所向省工商局商标处提交了认定省著名商标的申请材料。材料包括西安地铁三号线的物资设备采购合同和一般物资买卖合同复印件,成都、上海、北京地铁线路等工程项目的采购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以及该企业获得的国家有关认证证书。2015年12月9日,该局商标处在初审后,将当年申请认定的1104件著名商标及企业情况(包括涉事的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及其持有的“五胜及图”商标),函送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省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征求意见,均无异议。该负责人同时也表示,省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政策要求“核准注册三年以上”审查不细致,没有及时发现问题,存在把关不严。

  据了解,陕西省工商局根据调查情况迅速做出了相关处理。对在该著名商标认定中,审核、把关不严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追责,对该局商标处处长给予诫勉谈话、副处长及具体经办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将具体经办人调离著名商标审查岗位;根据《陕西省著名商标认定与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撤销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五胜及图”商标的陕西省著名商标;对《陕西省著名商标认定与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著名商标审查、认定机制;同时,要从这一事件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整顿工作作风,更好地履职尽责、服务发展。(记者 宋洁 通讯员 郑爱民)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