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兴平南位镇的28岁边某波家属报警称,连日来有一伙从南方人,跑到家里对其儿子进行威胁、恐吓。兴平刑警处警后发现,原来边某波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卖给他人,而诈骗分子骗来的钱刚打到边某波的卡上就被广东警方冻结。对方许诺给边某波2万元,让其去银行解冻银行卡未果,最终导致对方上门威逼,边某波无奈报警。
4月7日,兴平市公安局刑警东城中队中队长边冬告诉记者,今年3月初,为了弄点零花钱,边某波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以300元的价格卖给了在网吧认识的一个叫“刘小虎”的人,对方告诉他,他的银行卡将卖给电信诈骗的人。3月29日,负责取钱的“马仔”来兴平找边某波。因为,不久前他们刚诈骗了12万余元。由于对方报警及时,打到卡上的钱被广东警方冻结。他们这才来到兴平找到边某波,许诺给2万元“好处费”,让边某波去银行解冻自己的卡。边某说,他跟着对方去西安的银行试着解冻银行卡,但银行方面表示是警方要求冻结的,他们无法解冻。而诈骗团伙的人依旧不放弃,三番五次威胁他,无奈之下他才报了警。接警后,兴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侦破。
办案民警根据边某波提供的情况,在西安发现有一个专门利用收购银行卡进行电信诈骗的团伙。3月31日至4月1日,兴平警方先后在西安等地抓获杨某、徐某等19名嫌疑人,现场缴获涉案各种银行卡近百张。据了解,这是一个分工明确的诈骗团伙,有人负责收购银行卡和个人信息,有人负责检验银行卡,通过检查确认后才将银行卡及密码、U盾、办卡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电话卡等,通过快递的方式发往湖南、广西等地。“倒卖银行卡已经形成了产业链。”边冬说,犯罪嫌疑人一般都是在网上以发布招聘信息、代办信用卡等为幌子,等有人联系,便会告诉他们是收购银行卡。目前,19名犯罪嫌疑人被兴平警方刑事拘留。
据悉,根据2016年12月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意见》中关于电信诈骗的最新司法解释,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对于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还为对方提供信用卡、资金支付结算账户、手机卡、通讯工具的;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制销、提供“木马”程序和“钓鱼软件”、提供“伪基站”设备或相关服务等行为,以共同犯罪论处。(记者 沈广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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