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辛苦扫地13年 榆林62岁环卫工被"裸辞"还被欠薪
辛苦扫地13年,年龄大了,突然被榆林市榆阳区环卫局辞退,未收到任何补偿,还被欠了一个月的工资,这让佳县籍的杜玉兰怎么也想不通。
干了13年
老环卫工突然被辞退
今年3月16日,杜玉兰收到榆阳区环卫局的《辞退通知书》,其中称,杜玉兰,年龄62周岁,在驼峰路环卫所从事环卫工作期间,因超龄,经研究决定从2017年3月31日前予以辞退。
据了解,2004年起,杜玉兰一直在环卫系统从事卫生清扫工作,现每月工资2720元,和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也一直没交社保。突然被辞退,杜玉兰表示不能接受,并请了律师。其律师认为,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榆阳区环卫局的《辞退通知书》无效;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单位应该和杜玉兰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给她办理并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金。此外,还要支付拖欠的3月份工资2720元。
环卫所所长:
辞退60多名超龄环卫工
4月13日上午,榆阳区环卫局驼峰路环卫所所长党振国表示,杜玉兰是他们所里的员工,现因年龄问题已被辞退。“我们环卫所此次一共辞退了60多名年龄超过60岁的环卫工。”党振国说,环卫所部分环卫工人没缴纳养老保险等,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因为年满55周岁的女职工,社保部门不受理。“我们会给被辞退环卫工补偿,数额局里来核算,根据杜玉兰的工作年限,预计补偿1万多元。”党振国说。
为何别的环卫工月工资只发1360元,杜玉兰却发2720元?党振国表示,这是因为杜玉兰和丈夫徐良善都在当环卫工,前几年,徐良善瘫痪,其清扫道路范围由妻子代替,干了两份活儿,所以出现了双倍工资。
4月13日下午,榆阳区环卫局局长许向春表示,该局环卫工众多,没有节假日,历来如此,待遇低也是现实情况,已经向区政府汇报,相信很快就能涨一百多元工资。至于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他称不清楚。“去年冬季有一个环卫工在作业时发生意外,因年龄原因无法缴纳工伤保险,该有的保障也没有,不得已我们才辞退了这部分年龄大的环卫工。”
榆阳环卫工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据了解,2016年榆阳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2017年5月1日起,陕西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榆林市6个区县(榆林市榆阳区、横山区、神木县、府谷县、定边县、靖边县)在内的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月。(记者 杨宁 祁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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