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陕西旅游如何追赶超越谱新篇?

2017-05-12 09:14:48|来源:陕西日报|编辑:王菲|责编:张琳瑞

  原标题:全域旅游乡村旅游齐发力 陕西旅游追赶超越谱新篇

  刚刚过去的五一小长假期间,2700万游客快乐分享了陕西全域旅游的发展成果,旅游接待人数同比增长29.36%,旅游收入113.36亿元,同比增长33.68%,游客人数及收入均创历史新高。近年来,陕西旅游宣传营销全域整合,景区景点全域布局,消费业态全链融合,乡村旅游更有品质……依托这些特色,陕西旅游市场呈现出一片生机勃勃的繁荣景象,旅游业为陕西全省经济实现追赶超越再添新动力!

  宣传营销大整合

  旅游品牌更响亮

  游客接待快速增长的背后,离不开宣传营销的全域整合。近年来,陕西把提高旅游影响力作为着力点,把陕西故事讲给世界听,走出了自己的宣传促销路子。

  陕西省以域营销为抓手,塑造旅游目的地品牌形象。连续成功举办三届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积极参与省委、省政府和外交部组织的“迈向世界的陕西”全球推介会。在央视投放的陕西旅游宣传广告同步在纽约时代广场播放。陕西旅游英文网站全新上线。加大在脸书、推特等境外社交网站的推广力度。2016年,全省共接待入境旅游人数338.2万人次,国际旅游收入23.38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5.41%、16.91%。

  今年春季在西安举办的2017中国西北旅游营销大会,吸引了28个省市区的1000多家旅游企业,大会整合全省旅游资源,集中推介了全省丝路旅游、精品景区、踏春之旅、乡村旅游、高铁旅游等系列产品,实现了旅游需求与供给的完美“牵手”。各市县也根据市场需求,推出了一系列整体宣传营销和节庆活动。宝鸡市以“浪漫休闲、神奇宝鸡”和“游宝鸡、赏山水、知古今”为两大宣传品牌,连续数年举办宝鸡市文化旅游节、打造宝鸡旅游宣传营销平台,形成大密度、高强度旅游宣传态势,强力提升了宝鸡旅游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宝鸡旅游接待人数连年攀升。商洛市的秦岭生态旅游节已成为商洛的旅游名片,今年旅游节期间推出了11家精品景区全年免费开放等一系列惠民政策。韩城市积极推介宣传“史记韩城·黄河特区”文化旅游名片,连续几年推出祭祀史圣司马迁大典、“韩城旅游文化周”等系列活动,极大提高了韩城的旅游吸引力。延安市的“旅游过大年”等活动进一步拉动了客源市场,掀起了延安旅游新高潮。汉中市的油菜花节、安康市的龙舟节等都成为当地旅游的标识性节庆活动。

  全域旅游正推进

  产业发展更有力

  发展全域旅游是国家旅游局落实创新发展理念,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抓手。2016年全国掀起了“全域旅游”建设热潮,陕西更是勇立潮头,积极响应,全域旅游创建工作在全省全面开花,快速推进。各地探索充满创新活力,纷纷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实事求是,大胆创新,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战略的同时发挥主观能动性,走出各有特色的全域旅游发展路径,助力全省全域旅游的大发展。

  在全域旅游创建中,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旅游工作,倾力谋划和推动旅游业发展,延安、宝鸡、汉中、韩城等市主要领导抓体制保障、项目建设、环境提升、宣传推介,产生了聚焦聚力旅游发展的效应。17个市县(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扎实推进,第三批16个省级旅游示范县建设全面展开,在体制创新、多规合一、产品建设、融合发展、公共服务等方面成效显著,形成了韩城“景城景村一体化”、礼泉“全业融合”、柞水“三大会客厅”等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

  目前,陕西省全域旅游快速推进,宝鸡、汉中、韩城、临潼区等17个国家全域旅游创建市县和第三批16个旅游示范县先行先试,成效显著,广大游客真切感受到了“时时有服务、处处皆景致”的全新体验。

  产品结构优化

  旅游供给更多彩

  为了让旅游产品结构更优,我省积极推动观光、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并重发展。构建以西安为起点的丝绸之路风情体验旅游走廊,把人文旅游做精做深;依托陕南、关中、陕北三个气候带、三大自然景观区,推出具有地域特色、富有体验性和参与性的休闲产品,加快推进大秦岭人文生态旅游度假圈建设。抓住实施沿黄公路建设机遇,推进黄河旅游带开发。扶持发展乡村旅游、工业旅游、研学旅游,积极发展老年、儿童旅游,深度开发森林旅游、温泉旅游、登山旅游、滑雪旅游、体育旅游、健康旅游、航空旅游、特种旅游等新业态。

  旅游成为全省投资的重要增长点,去年全省开工建设旅游项目720个,完成投资860余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49%、36.30%。白鹿原影视基地、诸葛古镇、韩城文史公园、太白山鳌山滑雪场、泾河新城智慧农业园等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4个低空旅游示范工程项目启动建设。汉中兴元生态旅游示范区汉文化建设项目等26个旅游项目入选国家优选项目名录,陕文投集团等6家企业成为全国百强旅游投资企业。

  一批新建成的景区进一步丰富了我省旅游产品体系,为游客提供了全新的旅游体验。今年五一前一批新景区开放迎客,如宝鸡市九龙山景区、洛南玫瑰小镇、礼泉县烽火村中华好玩城等。开放类景区日益增多,渭河百里画廊、沿黄旅游带、秦岭北麓旅游带、石泉-紫阳-岚皋沿汉江巴山画廊以及大雁塔北广场、临潼旅游度假区等都吸引了大量游客休闲游玩。

  “旅游 ”促融合发展

  旅游业态更丰富

  陕西省旅游行业以“旅游 ”突破,积极培育旅游新产品、新业态。各地围绕“旅游 ”发展主线,适应旅游市场新趋势、新亮点的要求,发挥产业特色优势,把产品融合发展作为全域旅游发展的重要路径抓紧抓实,着力在旅游农业、文化、体育、休闲度假、扶贫开发、互联网上下工夫,延伸上下游间的消费链条,提高旅游综合收入,构建大旅游、大市场、大产业。

  “旅游文化”。全省各地丰富多彩、特色独具的旅游文化活动及演艺活动等给广大游客留下了“人文陕西”的美好回忆。《长恨歌》实景演出服务规范成为国家标准,《出师表》《法门往事》《延安记忆》《12·12西安事变》《延安·延安》《阿良的长征》《歌从陕北来》等精品演艺、影视剧目受到市场好评,为旅游增添了文化的魅力。

  “旅游 运动”。通过“旅游运动”的结合,宁陕走出了体育产业与旅游产业“联姻”融合发展的新途径。今年五一期间,我省首批打造的两个体育旅游小镇照金镇、营盘镇接待游客量也创下新高。大荔县、柞水县等高标准的自行车骑行道和自行车驿站成为亮丽的风景,广大游客在诗画田园中享受运动的快乐。

  “旅游研学”。近年来,全省各地研学旅游快速发展。杨凌通过开展农博园“蝴蝶仙子评选”及“小农人”等亲子农事体验活动吸引了大批家庭亲子游游客。

  “旅游 康养”。近年来,我省温泉类、康疗类、养生类项目受到中老年消费者的青睐,温泉旅游、养生旅游成为旅游的一大新亮点。

  绿水青山引游人

  乡村旅游更有品质

  陕西省加快了乡村旅游转型升级和精准扶贫的步伐,周末、节假日,乡村民宿、旅游小镇、休闲农庄等乡村旅游产品让广大游客尽情亲近绿水青山、感受品质乡村。乡村旅游十百千品牌不断壮大。以袁家村为代表的乡村旅游十百千品牌成为游客出行的重要目的地。今年五一期间,袁家村接待游客57万人次;马嵬驿接待游客46.6万人次;周至水街接待游客45.1万人次;茯茶镇接待游客61.3万人次;商洛市16个美丽乡村共接待游客34.9万人次。

  民宿、旅游小镇、休闲农庄势头强劲。一批主题鲜明、产业完整、融合发展的民宿、旅游小镇、休闲农庄等乡村旅游新产品新业态引领乡村旅游不断提升品质。紫阳硒茶小镇、漫川关文化旅游名镇、青木川古镇、礼泉关中传统村落官厅村、铜川休闲乡村马咀村、泾河新城智慧农业园等一批旅游小镇成为广大游客短途游的好去处。

  促进从业者增收效果显著。去年全省乡村旅游接待旅游者1.7亿人次,旅游总收入210亿元。农家乐经营户达到2万户,乡村旅游从业人数达24万人,旅游示范县人均年收入增加1000元左右。我省乡村旅游综合发展水平在全国各重点省份排名第二。

  市场监管全域联动

  旅游市场更有秩序

  围绕游客接待量不断增长,消费不断升级的管理服务需求,我省各级旅游部门和公安、交通、质监、工商、物价、铁路等相关部门,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切实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

  陕西省在旅游市场监管中加强联合执法,综合监管,认真贯彻实施《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推进A级旅行社建设工作;认真开展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的复核工作,高度重视动态管理,加强暗访检查和督导,对不合格的A级景区实行警告或摘牌,严格落实退出机制。开展“不合理低价游”、一日游等专项整治,建立旅游市场秩序“重点监管区”“重点监管企业”,建立重点涉旅案件督办机制,引导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自觉守法,努力为广大游客营造舒心满意的旅游消费环境。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