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民蒋女士最近遇到一件窝心事,她3月份在绿地·曲江名城买了一套房,交了11万首付款,4月份却被开发商告知来退房,因为领导通知“不卖了!”
市民:首付交了开发商反悔不卖了
“如果四、五月份西安的房价突然下降了,开发商还会让我退房吗?”说起自己买房的经历,蒋女士很是无奈。3月16日,她以6398元/平方米购买了绿地·曲江名城一套88.6平方米的商品房,并缴纳了11.6万元首付款。交钱时,她还跟销售开玩笑地说:“这就交钱了,不能反悔了哦!”销售说:“反悔是要交违约金的。”当天,销售还表示,公司内部手续走完后,一两周内就能完成整个购房手续,若以前未贷过款,按揭贷款手续也办理得比较快。同时,销售人员还让蒋女士将自己公积金账户的首页截屏发给了她,说是办按揭贷款时需要这些资料。
蒋女士说,原本以为对方很快会通知她办手续,可交了首付款第二个星期,她询问销售进展时,对方表示房子手续有点问题,让等通知。可之后蒋女士数次联系对方,销售均表示没有结果。
在多次催问后,4月26日,绿地销售人员主动联系了她,称领导明确答复了,说房子卖不了,原因她也不清楚。她可以做的就是办理退款,交多少退多少。蒋女士并不认可,并将诉求告诉销售,请她转达,看领导如何处置。但直至昨日(5月22日),绿地方面再未联系过蒋女士。
蒋女士气愤地说,两个月的时间,西安的房价持续上涨,若退房再买同地段的房子,房价上涨的差价这个损失谁来补偿?
5月19日,记者同蒋女士来到绿地·曲江名城销售部,当时给蒋女士签订购房协议的销售顾问说,蒋女士所购房为工程款抵冲房,领导说卖不了,她也没有办法。
这是否与近期部分区域商品房价格上涨有关系呢?该销售顾问称,蒋女士买房时是上面领导通知让卖的,卖不了也是接领导通知的,至于具体的原因她并不知情。
后期将如何处理呢?该销售顾问说,公司现在给出的意见是,退还蒋女士交付的11.6万元首付款。
卖房给蒋女士的销售顾问是代理公司的员工还是开发商的员工呢?昨日(5月22日)上午,绿地控股集团西北房地产事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绿地·曲江名城的销售顾问是他们公司的职员。
律师:开发商应双倍退款
并赔偿涨价所造成损失
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李佳斌律师认为,开发商与消费者之间达成的购房合意及交付定金签订购房协议的行为,可以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定金合同,该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他认为,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本案系定金合同纠纷,开发商收取消费者购房定金后,又拒绝向消费者出售房屋,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向消费者赔偿因房价上涨所遭受的损失。(记者 陈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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