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亡事故频发 防溺水纳入基层河长巡查内容

2017-07-28 09:34:50|来源:西部网|编辑:王菲|责编:董健雄

  昨日(7月27日),记者从西安市河长制领导小组获悉,夏季防溺水事故将作为基层河长巡查的重要内容。

  入夏后已发生多起青少年溺亡事故

  今年入夏以来,由于天气炎热高温,个别市民不顾警示标志,擅自进入渭河、灞河、浐河、涝河等河流和秦岭各峪口河道内随意游泳,相关部门组织各级河长和河道管理人员反复劝阻,但效果甚微。由于缺乏正规救护,目前已发生多起青少年溺水死亡事故,经华商报等媒体报道,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关注。针对将夏季防溺水事故纳入河长制巡查内容的呼声,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西安市河长制领导小组就基层河长巡查中增加夏季防溺水事故有关事宜做出相关通知。

  通知要求镇村两级河长要把防溺水事故作为近期河长制巡查的一项主要内容,认真加强巡查,减少问题发生,市、区县两级河长要加强对基层河长夏季防溺水事故的领导指导和督促检查,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乡镇加强巡查力量,提升巡查效果。要将夏季防溺水事故巡查作为考核各级河长履职情况的一项重要内容,推动该项工作取得实效。在离城区较近的浐河、灞河、渭河和沣峪、高冠峪、太平峪等秦岭峪口下河游泳较多的重点地段增加人员配置,加密巡查次数,且不定时地进行突击检查,防止溺亡事故发生。

  对违反规定下水的按规定从重从快处罚

  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划定重要峪口内的河道管理范围,对危险区域采取蓝线控制,进行风险隔离管理;加大对所辖水库、河道、峪口的管理,在水源保护区、危险河段设立警示标志,禁止游客进入河道内垂钓、游玩、嬉水;加大对重点水库、河道、峪口的巡查和群众劝导力度,对违反规定、不听劝导、擅自下水游泳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从快处罚,发生人身伤害事件的,除责任自负外,还要追究组织者责任;定期组织水务、公安、环保、规划及相关街镇开展联合执法,对严重阻挠和干扰水库、河道、峪口管理,造成河湖污染和破坏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区县、开发区河长制夏季防溺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市河长办。(记者 肖琳)

  报道引发关注

  促成防溺水纳入河长巡查内容

  每年暑假都是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的高发期。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以来,西安地区各条河流、水库的溺亡人数超过500人。

  针对这一情况,记者在沣河、涝河、渭河、浐河、灞河、秦岭各峪口河道以及各水库进行调查,详细了解以往溺亡事故原因、事故点现状等问题,并根据专家以及河道管理者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最终促成防溺水事故纳入基层河长巡查内容。

  户县12岁男孩涝河溺亡

  引发防溺水安全思考

  7月2日下午,一名12岁男孩在户县涝河玩耍时不幸落水身亡,7月4日华商报A03版报道了此事。附近村民称,涝河里有很多沙坑,近年来有多名未成年人在涝河溺亡。

  同样是在涝河,2008年曾发生过4名男孩同时溺亡的事件。为何学校、家长都很重视,但仍不断发生溺亡事件?

  溺亡孩子家长认为,孩子出事与家长监管不严有关系,但涝河里沙坑一日不解决,就会存在安全隐患。他希望相关管理部门能认真对待河道里存在的安全隐患,拿出有效的解决办法,杜绝悲剧再次发生。

  而水利部门表示,水利部门每天都要沿河进行巡查,如果发现有人下河就会劝离,但工作人员离开还会有人下河,河道沿线太长,光靠水利部门监管确实有难度。就像上述案例中孩子溺亡地点就有3块警示牌,仍未能阻止他们下河玩水,管理人员也很无奈。

  一方面河道管理存在难点,另一方面溺亡事件频频发生,这一难题到底该如何解决?

  重磅推出调查报道

  呼吁实施暑期安全特别巡护

  针对未成年人溺亡频频发生的情况,记者用时近半个月,对沣河、涝河、渭河、浐河、灞河、秦岭各峪口河道以及各水库进行调查,详细了解以往溺亡事故发生的原因、溺亡事故点现状等问题。

  7月17日,华商报“原点周刊”重磅推出调查报道,解析近年来西安地区的溺亡数据,结果让人触目惊心。报道还从多个方面深度解析溺亡事故发生的原因、特征,并通过采访救援人员分析野外水域的特点。最终得出结论,目前河道管理仍存在盲点,另外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都不适合在野外进行游泳。

  另外,记者还根据河道治理专家、河道基层管理者提出的意见,提出河长监管河道安全问题,从制度上增加巡护人员,设专项资金补贴巡护人员,给河道巡护人员配备救援设备,将溺水事故纳入河长考核体系5个方面解决防溺水事故的办法,并向相关部门呼吁增设暑期安全特别巡护制度。

  该报道刊发后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西安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将夏季防溺水事故作为基层河长巡查的重要内容,防溺水事故巡查作为考核各级河长履职情况。(记者 张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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