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铜川市建立责任落实、联席会议、纪实台账、督查点评、典型宣传等五项配套制度,力促“三项机制”落细落实,助推全市追赶超越常态化。在一、二季度全省“三项机制”落实点评中,铜川市位列各市(区)第3名、第4名。建立责任落实制度。
强化落实“三项机制”的四方责任,铜川市委明确党组、党(工)委承担主体责任,每季度研究1次“三项机制”落实工作;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各级组织部门承担抓落实的直接责任。铜川市委率先作表率,市委常委会先后4次专题研究“三项机制”工作;铜川市委书记郭大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逢会必讲“三项机制”,与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必谈“三项机制”;铜川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王刚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带头部署、落实和督导“三项机制”;全市组织部门学在先、走在前,把“三项机制”与当前的重要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谋划、系统考虑贯彻落实。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各级组织部门主管“三项机制”工作的副部长召集,考核部门承担日常工作,成员单位由纪检、发改、统计、扶贫等14个部门组成,负责认定违纪违法、县域经济综合排名、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各类考核结果等,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每季度向考核部门提供线索和结果,考核部门汇总、分析研判,提出意见建议后,由组织部门根据干部调整需要报市委审定。今年以来,根据联席会议精神,对工作不力的领导干部坚决“下岗”,宜君县1名镇长,王益区农林局1名班子成员等人先后被免职。建立纪实台账制度。实行“批次纪实”与“个人纪实”相结合,一人一表,一批一档。个人纪实突出运用“三项机制”选拔任用各个程序情况,重点体现各类考核结果、责任认定结果、单位党组织意见、“三项机制”适用条款及运用依据;批次纪实主要记录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环节情况,重点是部务会、常委会、全委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表决方式、表决结果等,每个环节记录由相关责任人签字备案。今年上半年全市共调整干部733人,运用“三项机制”调整干部174人,其中鼓励激励93人、容错纠错11人、“下”了70人。
建立季度督查点评制度。坚持一季度一考核,一季度一点评,一季度一督查。实行季度点评首末位制度,将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划分为9个类别,每季度实行区县逐个排名点评、部门首末位点评,各类别首末位分别加减0.3分,直接计入被考核单位年终考核得分。加强督导整改,针对一、二季度省上反馈的共性和个性问题,结合市上点评的问题,把重心放在破解“市上热、区县部门凉”的难题上,先后2次向各区县和排名末位的市级部门下发整改通知单,约谈区县组织部部长。
建立典型案例宣传制度。铜川市委每季度编印1本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具体案例的背景、原因、依据和启示。加大“三项机制”宣传力度。同时,根据《铜川市推进市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市人防办在2015、2016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排名市级部门末位,市委对市人防办领导班子1名主任、1名副主任和1名党组成员做出集体免职的决定。这一典型例证经《陕西日报》等媒体报道后,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反响。(记者 喜顺)
见字如晤 陕西师范大学连续15年为新生手写录取通知书2021-07-16 17:32:38
“演艺”里的西安:雅乐寻踪 驻华大使夫人与西安共谱文化交流“交响曲”2021-07-11 17:07:56
2021全球驻华使节西安经贸文化之旅走进白鹿原影视城2021-05-16 16:43:35
“八办”纪念馆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服务发展、开拓创新,持续做好革命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奋力谱写“八办”纪念馆文物保护利用的新篇章。2019-11-19 17:56:45
从刘家洼考古队获悉,考古队发掘出土了大量的珍贵文物,首次发现了关中地区罕见的金权杖以及山形簋。2019-11-15 10:13:13
本次展览以“光化六合”为主题,意为“道德教化遍及天下”,以十六国末期至隋统一全国之前的历史演进为线索,以于右任先生“鸳鸯七志斋藏石”中的北朝墓志和拓片为核心展品2019-11-11 14:47:29
宝鸡市千阳县第四届西秦刺绣香包节开幕2021-06-06 16:19:42
丝路欢乐世界主题角色动画Miracle(《奇迹》)预告片正式发布2021-05-27 19:22:11
银川市首批“畅游西咸新区”旅游团打卡西咸2021-05-21 11:33:32
VEX机器人亚洲公开赛在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幕2021-04-03 16:19:01
“中国到处都有意思,我很喜欢中国文化。”这是现就读长安大学的土库曼斯坦籍留学生张依娜来到陕西后的真切感受,也是她选择来中国留学的主要原因。2019-11-20 18:03:02
位于陕西关中平原西部的宝鸡,是华夏始姐炎帝的诞生地,也是周秦王朝的发祥地。2019-11-11 09:47:27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