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元贷”买车后贷款还在车没了 律师:应诉讼解决

2017-09-11 11:21:19|来源:西部网|编辑:王菲|责编:李玥

  零首付,就能圆您买车买房梦,看到这样的广告,相信不少人都会心动。不过,甘肃的王先生就是相信了这样话,现在身陷“零元贷”,花了2万元手续费还背着贷款,但车却没了影。

  去年12月,王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位男子邵某。邵某向他承诺:只用掏三万元手续费,他可以帮王先生买套房。

  王先生:“交三万元的居间服务费,给我名下买一套房子,然后以房子的名义,给我的房子贷到70万到80万的贷款。交了2万,他给我垫付了一万。”

  只要两万元的手续费,对方付首付,还帮忙通过银行办理房贷按揭,王先生觉着这是一笔交易挺划算。可是交完钱后,没过几个月,邵某却变了卦。

  王先生:“从2017年1月份开始,(邵某说)给你办零房业务停掉了后来他说是现在西安有零车业务,我们现在可以给你零元购车。”

  王先生想着, 零首付购车也不错,于是今年3月,他和邵某一起,在西安三桥一汽车4S店,以王先生妻子的名义,贷款购买了一辆价值约17万元的本田牌小汽车。其中,邵某垫付首付5万余元,王先生妻子贷款12万余元。

  王先生:“现在车是办出来了,车出来到挂牌我们一直没摸过车,我们月供一直还着,现在不知道车在哪。”

  当王先生联系邵某,提出把首付款给邵某,邵某归还车辆时,对方却向他索要10万元赎车费。后来干脆失去了联系。

  王先生:“我把他垫付的钱给他还掉,把车开走,他不同意,现在直接把手机屏蔽了手机关掉,我们联系不上。”

  说好的零首付买车,最后连车的影都没见着。对此,法律界人士表示,对方或涉嫌侵占。

  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涛:“你要享有对车辆的所有权,如果非法使用你的车辆,是一种侵权行为的情况下,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通过法院的途径要求他返还车辆。贷款的行为人,对合同的签字没有认真地审查,要承担贷款相对性的责任的问题。”(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孙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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