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拟纳入医保 重点推行按病种付费

2017-10-17 08:31:02|来源:西安晚报|编辑:王菲|责编:董健雄

  日前,陕西省出台《陕西省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陕西全省范围内普遍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

  加快推进分级诊疗

  方案要求,2017年起,逐步推进以总额控制为基础、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按人头、按定额、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其中,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将签约居民的门诊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患者向医院转诊的,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支付一定的转诊费用。

  结合分级诊疗模式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设,落实和完善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保障措施,引导参保人员优先到基层首诊。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将符合规定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共同分担。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合理引导双向转诊,发挥家庭医生在医保控费和健康管理方面的“守门人”作用。

  重点推行按病种付费

  方案要求,实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针对不同医疗服务特点,推进医保支付方式分类改革。对住院医疗服务,主要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长期、慢性病住院医疗服务可按床日付费;对基层医疗服务、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可按人头付费;对不宜打包付费的复杂病例和门诊费用,可按项目付费。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重点推行按病种付费。“十三五”期间,全省医疗费用年平均增幅控制在10%以下。

  鼓励定点零售药店做好慢性病用药供应保障,患者可凭处方自由选择在医疗机构或到医疗机构外购药。推进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查,规范和推动医务人员多点执业。

  完善医保经办机构智能监控体系建设,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务人员和参保人员实施全方位监控,监控结果与医疗费用结算、定点服务机构年度考核、总额控制指标等挂钩,实现医保费用结算从部分审核向全面审核转变,从事后纠正向事前提示、事中监督转变,监管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记者 张黎娜)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