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公务用车喷涂统一标识,年底前完成。
宝鸡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喷涂的公务用车标识。
醒目的“公务用车”标识,还附有监督电话。记者10月18日从宝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了解到,今年年底前,宝鸡将完成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建设、标识喷涂工作,所有车改保留的编制车辆将统一加装卫星定位系统,由平台对车辆运行状态实行全程实时监管。哪些车辆是公务用车?今后老百姓一眼就能看出来。
公务用车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喷涂统一标识
10月18日,宝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说,为巩固和扩大公车改革成果,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的规范管理和有效监督,宝鸡市就推进公务用车信息化、标识化管理制定了《宝鸡市推进公务用车“两化”管理实施方案》,以县区和市级机关为单位,建立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并给所有车改保留的编制车辆统一加装卫星定位系统,由平台对车辆运行状态实行全程实时监管。平台将实现对公务车辆运行轨迹、所处位置、行进时速、实时油耗等状态随时监督,具有运行轨迹回放、出行信息查询、车辆行程监控、数据统计分析、财务费用结算等管理功能。
公务用车将喷涂统一的“公务用车”标识,标识喷涂在正、副驾驶车门正中位置,深色车辆喷涂白色标识,浅色车辆喷涂黑色标识,宝鸡市级机关的公务用车标识由“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字样和监督电话号码两部分组成。宝鸡各县区公务用车标识由各县区参照宝鸡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标识设计制作,报宝鸡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执法执勤用车(公安、法院、检察、工商、司法等),有行业统一规定标识样式的,按行业规定标识喷涂图案;没有统一规定行业标识样式的,喷涂公务用车标识。
宝鸡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核定保留的机要、应急、调研、通勤、老干部服务、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车辆;非参公事业单位待车改后保留的业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将纳入管理范围。
年底前完成公务用车信息化标识化工作
宝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说,今年年底前,这项工作将实施完成。宝鸡各县区根据此方案制定出具体的“两化”工作计划,于2017年10月底前报宝鸡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2017年12月底前实施完毕。宝鸡市级机关公车信息化平台建设和车辆标识喷涂工作由宝鸡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统一安排,分批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非参公事业单位自收到车改方案批复后1个月内完成卫星定位系统加装和标识喷涂工作,新增或更新车辆在办理车辆牌照登记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宝鸡公务用车“两化”工作完成后,宝鸡各县区,宝鸡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日常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对喷涂标识不得擅自更改、损坏,在日常使用中确有磨损、污染的,应及时联系进行修补或重新喷涂。宝鸡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宝鸡全市公务用车标识“两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推诿塞责、敷衍应付、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县区和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并予以通报和曝光。(记者 鲁鹏飞)
见字如晤 陕西师范大学连续15年为新生手写录取通知书2021-07-16 17:32:38
“演艺”里的西安:雅乐寻踪 驻华大使夫人与西安共谱文化交流“交响曲”2021-07-11 17:07:56
2021全球驻华使节西安经贸文化之旅走进白鹿原影视城2021-05-16 16:43:35
“八办”纪念馆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服务发展、开拓创新,持续做好革命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奋力谱写“八办”纪念馆文物保护利用的新篇章。2019-11-19 17:56:45
从刘家洼考古队获悉,考古队发掘出土了大量的珍贵文物,首次发现了关中地区罕见的金权杖以及山形簋。2019-11-15 10:13:13
本次展览以“光化六合”为主题,意为“道德教化遍及天下”,以十六国末期至隋统一全国之前的历史演进为线索,以于右任先生“鸳鸯七志斋藏石”中的北朝墓志和拓片为核心展品2019-11-11 14:47:29
宝鸡市千阳县第四届西秦刺绣香包节开幕2021-06-06 16:19:42
丝路欢乐世界主题角色动画Miracle(《奇迹》)预告片正式发布2021-05-27 19:22:11
银川市首批“畅游西咸新区”旅游团打卡西咸2021-05-21 11:33:32
VEX机器人亚洲公开赛在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幕2021-04-03 16:19:01
“中国到处都有意思,我很喜欢中国文化。”这是现就读长安大学的土库曼斯坦籍留学生张依娜来到陕西后的真切感受,也是她选择来中国留学的主要原因。2019-11-20 18:03:02
位于陕西关中平原西部的宝鸡,是华夏始姐炎帝的诞生地,也是周秦王朝的发祥地。2019-11-11 09:47:27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