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建设圆桌讨论会(赵青青 摄)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报道(马淑媛):10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和西安交通大学主办的“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建设圆桌讨论会在西安召开,四十余位专家学者就“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建设与司法保障建言献策。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陕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杜航伟出席会议。
此次会议主要探讨了“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具体体制机制设计方案;争端解决机制建设面临的国内法律和制度约束与障碍,调解、仲裁等常用争端解决机制的比较优势和相互关系;投资争端预防、投资仲裁改革、中国贸仲投资仲裁新规则等。
经过讨论,与会专家达成以下共识。
建立一套公正、合理的争端解决机制,是“一带一路”法治化进程面临的一项重大紧迫课题;
妥善处理和解决“一带一路”建设中发生的商事海事纠纷、投资贸易争端不仅是”一带一路”建设顺利进行的前提和保障,也是打造“一带一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
构建“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国际、国内两大资源,需要国际法治与国内法治的良性互动,需要国际争端解决机制与内国司法的相互配合;
“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建设应综合运用调解、仲裁、审判等机制,尤其要注重发挥调解机制的主导作用;
为了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建设,我国需要在仲裁法修改、调解协议效力、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等问题上进行法律和制度创新。
鉴于陕西在“一带一路”中的突出历史地位与当代地缘优势,专家们建议,有必要积极探索依托陕西自贸区,在西安建立国家级的“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与法治创新示范区,在服务“一带一路”战略争端解决的同时,为国家探索调解、仲裁与司法三位一体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法律服务与法治创新之路。
杜航伟表示,陕西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新起点,陕西全省正在着力打造“一带一路”核心区,包括“一带一路”争端解决的核心区。他鼓励陕西相关部门、高校院所与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进一步密切联系与合作,共同推进“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与“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与法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重大议题的对接协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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