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部门建立实施交通违法“抄告”制度 车不让人 将抄告当事人单位

2017-10-31 17:51:15|来源:西安日报|编辑:王菲|责编:董健雄

  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车让人”主题实践活动,近日,陕西省西安市文明办联合市交警支队、市直机关工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投集团、市交通局等多部门建立并实施“车不让人”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制度。

  具体内容是:市交警支队对“车不让人”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在此基础上,定期将全市市级机关公务员私家车,全市所有公务车、公交车、出租车在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通过主管部门,抄告到违法当事人所在单位,并督促相关单位依照内部管理规定对违法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或内部处罚。

  “抄告”制度从今年10月份开始实施。今后每个月5日前,由市交警支队对上月全市市级机关公务员私家车,全市所有公务车、公交车、出租车在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进行比对核实,并将信息分别抄告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投集团、市交通局。由市直机关工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投集团、市交通局每月10日前,将违法行为抄告到违法当事人所在单位,并督促相关单位依照内部管理规定对违法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或内部处罚。由市文明办定期汇总全市整体数据,组织媒体进行刊发,并适时对各单位“车不让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积极推动文明交通“车让人”主题实践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取得更大成效。

  数据链接

  全市“车不让人”交通违法行为“抄告”数据库先后收集全市市级公务员私家车6502辆,全市公务车6675辆,全市公交车8883辆(含民营公交),全市出租车12435辆,上述总计34495辆。

  2017年9月,全市市级公务员私家车共有163人次违反“车让人”规定,涉及55个市级部门;全市公务车有70车次违反“车让人”规定,其中区县公务用车占比70%,市级机关占比30%,做得较好的区县有新城、碑林、未央;全市公交车有66车次违反“车让人”规定,涉及市公交总公司下属8个运营单位,66名驾驶员;全市民营公交车21车次违反“车让人”规定,涉及8个运营公司,20名驾驶员;全市出租车2159车次违反“车让人”规定,涉及全市48家出租车企业1871辆车和2060名驾驶员,其中做得较好的是西安天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1118辆车9月份未出现一起违反“车让人”规定行为。(记者 冯晓瑞)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