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展示追回的被盗物品
“民警打电话让认领手机,我还以为是电信诈骗,没想到是被盗的手机找到了。”11月1日下午,遭遇入室盗窃的何师傅激动地说。当天,警方将追回的手机等74件被盗物品发还给被盗群众。
发现跨省入室盗窃团伙
今年7月,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一城中村租住房内发生了入室盗窃案件,两部手机被盗。涉案金额虽然不大,但对这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案件,未央警方严格按照市公安局提出的刑事案件“每案必勘、每案必侦、每案必串”的要求,立即展开侦查工作。
为侦破此案,未央警方抽调刑警大队等单位警力迅速展开侦破工作。据失主讲,当天早上只是出去上厕所,前后仅仅几分钟,没想到回来后,就发现两部手机被盗。民警通过现场勘查,确定嫌疑人是溜门入室进行盗窃。
专案组民警在进一步调查中,在东郊一城中村通过近半个月调查走访,发现一名姓胡的安徽籍男子,没有任何工作,每天定时定点与多人“接头”。他反常的举动引起了民警的怀疑。很快,通过对这一男子的深入调查,警方发现了一个跨省入室盗窃团伙。
嫌疑人通过发快递转移赃物
在调查中,民警发现胡某并没有任何正当职业,他每天早晨5点多准时起床出门,每天去不同的地方与谢某、曾某、方某、王某、周某等十余人“接头”。
胡某等人每次在城中村有所“收获”后,都会与一个叫王某的安徽老乡见面。民警通过调查王某,有了个“有趣”的发现,他好像是“淘宝店主”一样,经常发快递,却从不收快递,而快递单上的物品属性栏也总是写着:电子产品。包裹里寄送的东西均为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物品。
在进一步调查中,民警发现十余名互相交叉作案的入室盗窃嫌疑人。这些人为3个盗窃团伙,成员之间经常交叉作案。团伙成员有夫妻、有兄弟,还有朋友等,平时租住在城中村不起眼的小招待所内。作案时,盗窃团伙经常以城中村的出租房、招待所等人员混杂场所为目标,女嫌疑人负责入室盗窃,男嫌疑人负责接应和转移赃物。
三地联动擒获14名嫌疑人
7月28日,未央警方展开了最终的抓捕行动。在合肥警方的配合下, 嫌疑人方某等5人在合肥高铁站落网;次日凌晨,胡某、曾某、谢某等在西安东郊一城中村被抓获。嫌疑人周某等人,驾车向安徽方向逃窜,抓捕组立即协调河南、安徽等地警方,在其逃窜路线设卡拦截,在河南周口附近截获可疑车辆,查获大量被盗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赃物。
随后几天,同案的周某、张某和王某也分别在西安和合肥落网。至此,这个以周某等人为核心的入室盗窃团伙被彻底摧毁,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追缴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被盗物品74件,落实案件49起。经查,嫌疑人除在西安作案外,还在渭南和铜川等地作案。
经过两个多月的联系,民警先后拨打了上百次电话寻找物品被盗的受害者,不少受害者不敢相信被盗物品能找回,还误以为民警是在电信诈骗。在民警多次拨打下,对方才相信。在返还现场,多名受害者专门给警方送了一面写有“人民卫士 执法为民”字样的锦旗。11月1日,未央警方将追回的74件被盗物品全部返还给受害者。(记者 王涛 实习生 殷依荷)
见字如晤 陕西师范大学连续15年为新生手写录取通知书2021-07-16 17:32:38
“演艺”里的西安:雅乐寻踪 驻华大使夫人与西安共谱文化交流“交响曲”2021-07-11 17:07:56
2021全球驻华使节西安经贸文化之旅走进白鹿原影视城2021-05-16 16:43:35
“八办”纪念馆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服务发展、开拓创新,持续做好革命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奋力谱写“八办”纪念馆文物保护利用的新篇章。2019-11-19 17:56:45
从刘家洼考古队获悉,考古队发掘出土了大量的珍贵文物,首次发现了关中地区罕见的金权杖以及山形簋。2019-11-15 10:13:13
本次展览以“光化六合”为主题,意为“道德教化遍及天下”,以十六国末期至隋统一全国之前的历史演进为线索,以于右任先生“鸳鸯七志斋藏石”中的北朝墓志和拓片为核心展品2019-11-11 14:47:29
宝鸡市千阳县第四届西秦刺绣香包节开幕2021-06-06 16:19:42
丝路欢乐世界主题角色动画Miracle(《奇迹》)预告片正式发布2021-05-27 19:22:11
银川市首批“畅游西咸新区”旅游团打卡西咸2021-05-21 11:33:32
VEX机器人亚洲公开赛在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幕2021-04-03 16:19:01
“中国到处都有意思,我很喜欢中国文化。”这是现就读长安大学的土库曼斯坦籍留学生张依娜来到陕西后的真切感受,也是她选择来中国留学的主要原因。2019-11-20 18:03:02
位于陕西关中平原西部的宝鸡,是华夏始姐炎帝的诞生地,也是周秦王朝的发祥地。2019-11-11 09:47:27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