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丝绸之路品牌万里行”成果展暨座谈会在西安召开。
庄长兴肯定“丝路品牌万里行”所取得的成果。
11月6日下午,“2017丝绸之路品牌万里行”成果展暨座谈会在西安召开,陕西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庄长兴出席会议并讲话。
陕西大力实施文化“走出去” 彰显新形象
庄长兴表示,“2017丝绸之路品牌万里行”活动是全省宣传思想文化战线认真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宣传推介中国品牌、弘扬传播丝路精神、彰显陕西新形象的重要活动。
庄长兴指出,该活动媒体团聚焦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人文交流、经贸合作的新成就,联结中外、沟通世界,与多国媒体进行交流合作,联合打造具有国际视角和较大影响力的栏目和活动,提升了陕西文化传播力。
庄长兴强调,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的首要政治任务。全省宣传思想文化战线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庄长兴要求,要坚定文化自信,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在“丝绸之路品牌万里行”活动中,着力加强对“一带一路”倡议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宣传;充分发挥陕西的文化资源优势,扩大丝路文化影响力,讲好陕西故事,向世界展示陕西历史与现代交相辉映、传统与时尚完美融合的形象,不断增强追赶超越的精神动力,为“一带一路”建设作出陕西贡献。
历时52天足迹遍布16国 举办7场推介会
记者了解到,由来自中国陕西、甘肃、青海、广西、福建的“丝路国际卫视联盟”成员台记者和文化学者、品牌代表共同组建的一支跨国采访车队,于今年8月28日从丝路起点西安出发,先后穿越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等中东欧16国,跋涉1.7万公里,历时52天,于10月17日顺利抵达了终点——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
据悉,媒体团沿途共举办了7场“了解中国从陕西开始·‘一带一路’文化经贸推介会”,多个知名品牌代表与国外机构代表签订了合作协议,为深化丝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交流搭建了创新共享平台。
在行程中,媒体团不仅受到了当地政府部门以及民间组织的热情接待,还邀请到7位中国驻外大使做客《丝路会客厅》,深度解析当今“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与中东欧文化经贸的发展。在高规格礼遇的背后,是丝路沿线各国对“一带一路”倡议的欢迎与期盼。(记者 秦振)
见字如晤 陕西师范大学连续15年为新生手写录取通知书2021-07-16 17:32:38
“演艺”里的西安:雅乐寻踪 驻华大使夫人与西安共谱文化交流“交响曲”2021-07-11 17:07:56
2021全球驻华使节西安经贸文化之旅走进白鹿原影视城2021-05-16 16:43:35
“八办”纪念馆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服务发展、开拓创新,持续做好革命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奋力谱写“八办”纪念馆文物保护利用的新篇章。2019-11-19 17:56:45
从刘家洼考古队获悉,考古队发掘出土了大量的珍贵文物,首次发现了关中地区罕见的金权杖以及山形簋。2019-11-15 10:13:13
本次展览以“光化六合”为主题,意为“道德教化遍及天下”,以十六国末期至隋统一全国之前的历史演进为线索,以于右任先生“鸳鸯七志斋藏石”中的北朝墓志和拓片为核心展品2019-11-11 14:47:29
宝鸡市千阳县第四届西秦刺绣香包节开幕2021-06-06 16:19:42
丝路欢乐世界主题角色动画Miracle(《奇迹》)预告片正式发布2021-05-27 19:22:11
银川市首批“畅游西咸新区”旅游团打卡西咸2021-05-21 11:33:32
VEX机器人亚洲公开赛在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幕2021-04-03 16:19:01
“中国到处都有意思,我很喜欢中国文化。”这是现就读长安大学的土库曼斯坦籍留学生张依娜来到陕西后的真切感受,也是她选择来中国留学的主要原因。2019-11-20 18:03:02
位于陕西关中平原西部的宝鸡,是华夏始姐炎帝的诞生地,也是周秦王朝的发祥地。2019-11-11 09:47:27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