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冬居民用户供暖价不变 市政供暖每月不高于 5.8元/平方米

2017-11-08 13:55:36|来源:西安晚报|编辑:李妍|责编:董健雄

  供暖季将至,近期不少小区纷纷开始暖气试水。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今年西安市供热价格和去年相同,市政供暖按面积计算,居民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5.8元。居民用户如整个供暖期都不用热,可按总热价的30%收取基本热费。

  根据往年西安供热价格政策,集中供热价格分居民用热和非居民用热两类。按面积计算,集中供热到居民用户家中的价格为每月不高于5.8元/平方米,非居民用户每月不高于7.5元/平方米。其中,幼儿园、学校、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等用热按照居民用热价格执行。

  此外,凡属西安市城区集中供热居民中的城市低保户,优惠热价为22元/吉焦或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4元。居民用户如整个供暖期都不用热,可按总热价的30%收取基本热费。

  除了市政集中供热,西安还有很多小区属于自备锅炉供热。据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热价格属市场调节价,由供热单位与小区业主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供热价格方案须征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签字。供热单位与业主(用热人)双方就供热价格方案难以协商一致时,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采暖期结束后,供热单位应在两个月内向业主公示热费收支决算情况。(记者 梁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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