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蓝单车“后事”涉及民事纠纷还是非法集资

2017-11-21 10:57:49|来源:中青在线|编辑:王菲|责编:董健雄

  11月16日,共享单车企业小蓝单车CEO李刚发文,回应倒闭一事。他称,小蓝单车与拜客出行达成战略合作,将由拜客出行全权代理小蓝单车未来的运营,用户可以一直使用小蓝单车。

  他说,在完成技术对接后,押金用户将免费使用小蓝单车。但是,针对许多用户要求的退还押金问题,小蓝单车和拜客出行均没有回应。

  多家共享单车陷“跑路门”

  “电话一直打不通。”日前,多名用户反映小蓝单车的押金退不了。然而,这小蓝单车并不是最近才出现“押金无法退还”的问题。有用户告诉记者:“9月末申请退押金,现在还没退!前一段时间押金明细还显示退款中,现在押金明细啥也没了。”还有用户称,“我同事的小蓝单车押金半年未退。”

  记者打开小蓝单车App,选择输入手机号码注册新用户,发现已经收不到手机验证码,注册失败。支付宝共享单车推广平台已将其删除。

  去年12月,李刚曾公开表示,“我们是在做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就算不考虑盈利,又能怎么样?”

  目前,据多家媒体报道,小蓝单车在北京的办公地点已经人去楼空。小蓝单车员工也在社交媒体发布消息称,小蓝单车宣布解散,员工工资存在拖欠。公开资料显示,小蓝单车(bluegogo),一度号称是除ofo、摩拜之外排名第三的共享单车品牌,2016年11月落地运营,2017年2月宣布正式进驻北京市场。当时李刚称,1月小蓝单车获得黑洞资本领投、智能星通跟投4亿元人民币,估值达到10亿元人民币。

  而根据李刚在2月的公开发言,小蓝单车运营4个月,全国累积用户超过 625万。目前,小蓝单车落地北京、南京、成都、旧金山等地。今年3月22日,小蓝单车推出了半年特权卡,费用为199元,只要在有效期内6天有骑行记录且未退押金,180天后即可全额返现。9月末,特权卡进入返现期,不少用户表示小蓝单车突然强制升至全年特权卡,将用户提现时间推迟半年。10月20日,小蓝单车曾发布公告称,用户于2017年10月30日之前申请的退款,将于2017年11月10日前退还完毕。然而,11月15日,用户等来的是小蓝单车倒闭的消息。

  今年7月,小蓝单车曾将新用户的押金从99元上调到199元。百度贴吧小蓝单车服务号在解答用户疑问时透露,小蓝正在搭建新的智能信用评价系统,未来将会根据用户信用分设置相应的押金档位,包括0元档、99元档、199元档以及299元档。小蓝单车副总裁胡宇沸今年年初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小蓝单车的押金一大部分是留存用于客户的退款需求,在保证押金随时退还的情况下,一部分押金会用于继续生产车辆。据不完全统计,摩拜、ofo在2017年的单车数量投放均超过了千万级别,而小蓝单车投放量约为70万辆。

  事实上,除了小蓝单车,目前已有多家共享单车陷入押金无法退还或退还困难的局面。“我5月19日缴的199元押金,21日就开始退款,町町官方那时说是5月底6月初升级App,一直没有给退款。后来说App还没升级好,先送给每个人20元优惠充值券。再后来就听说找不到人,跑路了,押金也就没了下文。我是在群搜索里搜索了下町町单车,发现有个受害者QQ群,就加进来了,记得那时候群里的受害人还不多,后来随着事情的发展,群里的受害者越来越多了”。在一个关于“町町单车受害者”的QQ群里,有人这样告诉记者。目前这个群内有600多人。

  早在8月9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就证实,他们已经联系不上町町单车工作人员,此前的调解不得不中止。江苏省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也表示,鉴于目前町町单车“失联”,建议消费者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然而,三个月过去,町町单车的用户还是没有找到退还押金的方式。

  年初,已有悟空单车、3vbike等共享单车企业宣布倒闭。目前,用户反映押金退还困难或者无法退还的共享单车品牌有小蓝单车、町町单车、小鸣单车、酷奇单车。这几款单车的押金分别为99元、199元、199元、298元。据公开资料显示,酷奇单车用户约450.5万,投放车辆100余万辆。此外,小鸣单车用户约79.6万,而町町单车用户约15万。

  艾媒咨询发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共享单车市场用户规模预计将达2.09亿人,到2018年预计将达2.98亿人。2017年夏季共享单车活跃用户占比中,ofo与摩拜分别为53.9%与34%,其他品牌共占12.1%。而在品牌知名度上面,已经倒下的小鸣单车与小蓝单车分别占31.4%与26.8%。

  分析认为,由摩拜与ofo引领的高集中度的投资将刺激共享单车市场,压缩二三线品牌市场,共享单车市场将迎来新一轮洗牌,接连倒闭的悟空单车和町町单车正是众多二三线共享单车企业艰难处境的例证。

  押金不退:到底是民事纠纷,还是“非法集资”

  目前,主流的共享单车平台都要向用户收取一定押金,使用时用手机号进行账户注册,并完成押金充值、实名认证等流程,押金金额从99元到299元不等,约定押金可原路退还。在押金之外,用户使用共享单车还需向账户充值,以摩拜单车为例,支持任意金额充值,单笔最低1元,最高100元。

  摩拜单车联合创始人兼CEO王晓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收取押金的目的,主要是对用户的一些可能的不良行为,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押金的多少不构成用户使用产品的障碍,因为押金随时可以退还。摩拜单车方面还表示,收取押金合乎国家有关标准。“我们的经典版单车成本约3000元,按照国家相应的规定收取10%的押金。”

  “押金的金额额度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平台公司和用户的约定,是通过条款进行押金额度的约定。”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俊慧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年4月,小蓝单车相关负责人表示已与招商银行签署资金托管协议,用户押金与运营资金严格区分。11月15日,招商银行向媒体证实,经过核查,小蓝单车在北京、广州、上海等地均无存管账户。此外,酷奇单车、小鸣单车被查证也并没有与相关银行存在共享单车押金存管协议。

  “目前押金的具体监管方式、监管主体处于空白状态,一旦共享单车企业及其负责人私吞押金,将会直接导致共享单车用户的经济损失,其行为将涉嫌集资诈骗罪。”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说。

  8月3日,交通部和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对押金安全问题做出明确规定:企业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资金的,应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用户押金、预付资金,在企业注册地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监管,防控用户资金风险。企业应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加快实现“即租即押、即还即退”。

  目前,包括ofo、摩拜单车在内的主流共享单车品牌,基本都对外宣称共享单车押金专款专用,并且有第三方的监督。但是,当被曝出并不存在实际的“第三方监管”时,这些共享单车品牌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

  李俊慧认为,关于共享单车押金专款专用的行业要求,是十部委《意见》出来之后明确的,之前是个真空地带。“之前只是按照平台和用户的约定承诺退款,这是个民事约定。这项规则出台后,要有一个逐渐落地的过程,要明确押金怎么管理,按照现在的环境来说,‘专款专用’,共享单车这种口头承诺只能说是一个虚假信息”。

  此外,有人认为,共享单车押金无法退还不能看成一个简单的民事纠纷,拿小蓝单车举例,如果用户为437万,押金99元,押金总额超过4亿,这是否已经涉嫌非法集资?

  “定义民事纠纷还是刑事犯罪,要看最后的结果,之前对押金的管理并没有明确的要求,只要能及时退还用户押金,就不存在纠纷。如果退还延迟的话可能涉及到违约问题,比如,承诺3~5天退还,但是3~5天没有退,这就是民事违约。如果挪用了押金,公司没有钱退款,这就涉及刑事案件的问题。从刑事案件的角度来讲,能不能认定为集资诈骗不好说,因为它是个动态的过程,是个界定的过程。”李俊慧认为,“公司的运营并不是一开始就运营不下去,开始时是有自有资金或者是有社会资金能维持运营,但是到一定阶段后,这些资金用完了,开始挪用了用户的押金,这就是个转化的问题了。如果挪用了不能还,这就涉及侵犯。因为平台充当的是对用户资金临时保管的角色,如果挪用不还的话就涉及犯罪。”

  目前,不少小蓝单车用户拨打过12315投诉,无果。也有用户表示既然无法退还押金,那么自己会将小蓝单车据为己有作为补偿。在某交易平台上,可以看到有人转卖共享单车,此外,还存在“黄牛代办押金退款”的业务。不过,有受害用户表示不会相信黄牛;一方面无法保证信息真实,害怕二次受骗;另一方面收取佣金过高,得不偿失。也有部分用户在微博和二手交易网站上找到“黄牛”代办了退款业务。“黄牛”要求用户提供单车的账号、姓名以及身份证的正面照,根据交付押金的平台不同,黄牛会收取130~150元不等的代办费用,如果是通过微信支付押金,需要交付代办费用130元,如果是支付宝,则需要交付150元,“支付宝退款比较麻烦,要在现场登录经工作人员查看,所以收费较高。”黄牛声称。

  截至发稿,已经有消费者起诉了酷骑单车。这份起诉书将酷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酷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同时列为被告,将四川拜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列为了“第三人”一并起诉。起诉者认为,“被告酷骑单车公司对消费者的押金,没有在银行存管,没有让消费者安心放心,更没有在承诺的1~7日退还押金给原告,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第三人不能仅负责酷骑单车新的第三方运营商,负责单车的运营及维护,仍须对押金等其他费用类问题负责,对酷骑共享单车的消费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据此,他要求:“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二被告及第三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退一赔三’退还原告酷骑单车押金298元及充值余额9.3元,赔偿原告损失921.9元,共计1229.2元。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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