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新增30家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2017-12-08 15:30:56|来源:陕西传媒网|编辑:李妍|责编:董健雄

  6日从陕西省人社厅获悉,陕西省人社厅新确定30家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据悉,此次确定的30家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是新的《陕西省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省人社厅确定的首批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标准、基地规模、示范作用较以往均有所提升,孵化机制健全、功能完善,涉及信息科技、电子商务、汽车服务、印刷包装、现代农业等多个行业种类。其中,既有民营经济主导的专业化服务平台,又有政府部门、部属高等院校和国有经济运营管理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扶持对象包括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就业困难人员和返乡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各类人群,可以提供创业项目发布、就业创业培训、创业融资贷款、专家跟踪指导,以及工商、税务、财务等事务代理为主要内容的“一条龙、一站式”就业创业服务,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胡志峰 郑伊琛)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