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安局长带女儿吃饭遭羞辱? 网络恶意营销

2017-12-25 09:07:41|来源:西部网|编辑:王菲|责编:董健雄

  最近,在西安网友的一些微信群里出现了一条链接,标题为“西安公安局长穿便衣带女儿吃饭,被辅警羞辱带手铐,市长亲自道歉”,那么这条链接里的内容究竟是什么呢?来看记者的调查。

  12月24日,记者点开微信群里标题为“西安公安局长穿便衣带女儿吃饭,被辅警羞辱带手铐,市长亲自道歉”的链接后,已经显示无法访问该网页。

  记者了解到,关于这条链接的相关内容,浙江温州网警巡查执法微信公众号在12月23日也明确表示这属于恶意营销的一种诈骗方法。

  点开链接后,里面的内容是一部电视剧里几分钟的视频,与链接标题完全不相符。最值得注意的是,“某某市”也一直在随着网友所在的城市而改变。比如,西安网友打开标题就显示“西安市公安局”,上海网友打开标题显示就是“上海市公安局”。骗子利用网络小程序根据网友使用网络IP属地的不同,改变链接标题内容来吸引当地网友点击观看。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通过这个标题,可以显示这是广告发布者虚构一些事实,对受害人进行人格的贬低,那么社会大众对受害人的人格评价进行降低,对他的名誉进行了损害,这属于诽谤,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将构成诽谤罪,构成诽谤罪就可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同时,在关闭此条链接时会自动跳转到一个男性健康论坛上。帖子里发布的药物广告专门针对男性疾病,还详细的写有老中医的微信号和微信二维码,可以让网友进行添加。

  温州警方公布了网友和老中医的聊天记录,从“老中医”开始冒充某某地中医机构的医生,经过病情询问之后,就开始给患者推荐治疗男性疾病的中药,并承诺吃了他的中药后,效果会很好。但必须先付200块钱定金,再邮寄中药。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通过打开这种页面浏览的话其实不是标题所标明的内容,而是一个广告。这个广告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应当显著表明广告两个字与其他非广告信息进行区别,防止误导消费者,否则工商部门可对其(广告发布者)十万元以下罚款。如果是其销售的产品和广告的内容不符,将属于虚假广告,情节严重的可构成虚假广告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醒大家在看到类似广告的时候,尽量不浏览,因为里边有陷阱,防止上当受骗。”(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晋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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