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财税措施的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柳洪华 摄)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报道(张安琪):1月9日上午,陕西省财政厅举行《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财税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闻发布会。陕西省财政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刘红春出席发布会,并对《意见》进行解读。
陕西省财政厅副厅长刘红春(柳洪华 摄)
实体经济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实现稳中有进目标,陕西省财政厅启动《意见》的研究制定工作,努力破解实体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瓶颈限制,着力解决陕西省实体经济发展中遇到的财税负担偏重、研发创新投入不足、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少、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意见》共涉及30条政策,包括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加大收费清理和降费力度、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支持多渠道融资等。刘红春在发布会上指出,陕西省财政厅将继续在降税减费上做文章,将现行增值税四档税率简并为三档,积极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对鼓励类产业进口的自用设备免征关税,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使用15%的税率,小微企业年纳税所得额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等。同时,从2018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环境监测服务费等41项行政事业收费。“2018年6月30日前,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同时,此项政策到期后再延长一年。”刘红春特别强调说。
《意见》中还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多渠道融资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表述。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针对重大技改、新产业培育、示范项目、新能源汽车、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项目的发展,按财政贡献增量由省、市、县分别给予适当奖补。在支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方面,将对遴选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国家增材制造创新中心等方面给予支持;同时加强对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给予无偿支持。在支持多渠道融资方面,陕西省财政将每年出资3亿元,设立陕西融资担保发展基金,为企业融资提供担保,解决融资难问题。
发布会上,刘红春副厅长就科技创新等问题作出回应。“科技是企业发展的核心,陕西省采取了人才激励、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双向补助等多项政策,就是为了极大的激发和支持企业的创新力度,提升创新实力,加速创新发展。”刘红春说。
据了解,《意见》的执行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每条政策均有明确的牵头单位和落实单位,确保政策落地。陕西省财政厅将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资金整合和筹措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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