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新增27所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

2018-02-26 09:02:02|来源:陕西传媒网|编辑:李妍|责编:董健雄

  日前,记者从陕西省知识产权局获悉,2017年省知识产权局与省教育厅、省科协联合确定27所中小学校(含3所中等职业学校)为全省第五批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目前,陕西省已累计创建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70所,其中试点学校58所、示范学校12所。

  近年来,陕西省知识产权局积极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加强支持力度,每年列支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专项经费,鼓励中小学生开展发明创造活动,对中小学生的授权专利予以资助,对全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连续3年给予经费支持,3年共支持经费500余万元;与省教育厅、省科协等部门联合举办第32届陕西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第17届陕西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等赛事,将知识产权融入中小学创新活动,培养中小学生创新思维和发明创造能力;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师资队伍建设,通过举办全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师资培训、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形式,提升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辅导教师工作能力。

  据了解,今年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力争陕西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达到100所,逐步实现陕西省中小学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工作全覆盖。 (陕西日报记者 霍强 通讯员 许静)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