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中旬开始,陕西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为期9个月的“净网2018”网上秩序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瞄准网络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予以严厉打击,初显成效。
此次专项行动将大力破获一批利用互联网进行网络诈骗、网络贩枪、黑客攻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涉网黄赌毒、黑拐骗等涉网违法犯罪案件,全面清理网上违法有害信息,整治陕西省有害信息突出的互联网数据中心和云平台,强化互联网入网登记、网站备案等网络基础资源管理,推广应用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企业信用管理平台,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公安机关将加大对违法犯罪有害信息的巡查处置力度,对发现的违法有害信息突出的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和云平台将严格落实“一键关停”,整治我省网络直播平台和各类网络游戏应用平台,及时发现并快速处置涉恐、涉爆、淫秽色情等违法直播活动,将辖区网络视频直播企业100%纳入管控。在此基础上,严格落实手机用户实名登记制度,在APP、网站、网店、群众、博主、自媒体等领域推行“实人实证实名”认证制度,铲除网络黑产黑市,严防用户信息泄露。本报记者石喻涵
陕西省公安厅公布五起典型案例
昨天(4月2日),陕西省公安厅还公布专项行动中破获的五起典型案例。
●2017年12月18日,西安市公安局接到报案称,某信息公司负责的外包呼叫服务出现服务器受到攻击、网络不稳定等现象。
经公安机关调查,该公司前任网络部门主管郭某于案发前不久离职,离职时与公司因为工作交接及薪资等问题存在一些纠纷,产生怨恨而进行相关犯罪。目前郭某因涉嫌破坏计算机系统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2018年3月17日,西安市某公司报警称:公司的网络支付系统被他人恶意登录并篡改了客户预留的银行账户,导致公司损失货款5000余元。
经过警方的不懈努力,3月23日,嫌疑人路某被成功抓获。经初审,路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8年1月,西安市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西安市利用网上销售彩票、红酒期货等实施诈骗。
经侦查,西安警方于3月20日下午,现场控制团伙老板、骨干等13人。目前该案件在进一步深挖中。
●礼泉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一通过微信群组织赌博的犯罪团伙,每次押注金额从几十元到上万元不等。警方先后分析研判数据30余万条,梳理出犯罪嫌疑人层级结构,落查其真实身份,并对涉案的资金流进行追查。
2018年3月19日,警方一举抓获王某等该团伙嫌疑人9名。扣押用于网络赌博的电脑主机、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电子设备50部,冻结网上支付账户和银行卡账户44个,冻结涉案资金90余万元。该案目前正在进一步深挖扩线中。
●2017年11月底子长县公安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子长县部分人员参与网络赌博,并且群内赌博人员众多,涉赌资金较大。2018年3月20日,在省公安厅和延安市公安局的直接指导指挥下,子长县公安局成功破获该特大网络赌博案,在海南省抓获涉案嫌疑人8人,现场扣押作案工具——电脑主机、手机、笔记本电脑等30余部,冻结部分涉案银行卡12张,冻结涉案资金110余万元。(记者 石喻涵)
见字如晤 陕西师范大学连续15年为新生手写录取通知书2021-07-16 17:32:38
“演艺”里的西安:雅乐寻踪 驻华大使夫人与西安共谱文化交流“交响曲”2021-07-11 17:07:56
2021全球驻华使节西安经贸文化之旅走进白鹿原影视城2021-05-16 16:43:35
“八办”纪念馆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服务发展、开拓创新,持续做好革命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奋力谱写“八办”纪念馆文物保护利用的新篇章。2019-11-19 17:56:45
从刘家洼考古队获悉,考古队发掘出土了大量的珍贵文物,首次发现了关中地区罕见的金权杖以及山形簋。2019-11-15 10:13:13
本次展览以“光化六合”为主题,意为“道德教化遍及天下”,以十六国末期至隋统一全国之前的历史演进为线索,以于右任先生“鸳鸯七志斋藏石”中的北朝墓志和拓片为核心展品2019-11-11 14:47:29
宝鸡市千阳县第四届西秦刺绣香包节开幕2021-06-06 16:19:42
丝路欢乐世界主题角色动画Miracle(《奇迹》)预告片正式发布2021-05-27 19:22:11
银川市首批“畅游西咸新区”旅游团打卡西咸2021-05-21 11:33:32
VEX机器人亚洲公开赛在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幕2021-04-03 16:19:01
“中国到处都有意思,我很喜欢中国文化。”这是现就读长安大学的土库曼斯坦籍留学生张依娜来到陕西后的真切感受,也是她选择来中国留学的主要原因。2019-11-20 18:03:02
位于陕西关中平原西部的宝鸡,是华夏始姐炎帝的诞生地,也是周秦王朝的发祥地。2019-11-11 09:47:27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