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靖边庙梁遗址考古工作新进展 出现陕北地区龙山时代考古学遗存

2018-04-08 17:24:27|来源:国际在线|编辑:李妍|责编:董健雄

  

  庙梁遗址全景 (榆林市文物考古勘探工作队 供图)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消息:位于榆林市靖边县杨桥畔镇杨二村东南的庙梁遗址,发现于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期间。2017年9至12月,为配合蒙西——华中铁路运煤线建设,陕西省考古研究院联合榆林市文物考古勘探队、靖边县文管办对遗址进行了抢救性考古工作。

  本次发掘位置为铁路路基挖方区,处在庙梁遗址西南端,清理的重要遗迹包括房址27座、灰坑47座、窑址2座以及墓葬1座。

  发掘情况显示,庙梁遗址西南端发现的房址集中分布于梁峁西侧的坡地上,均为“背山面沟”的地穴式建筑,房址平面布局上能观察到明显的成排分布现象,沿山坡等高线弧形排列;灰坑多见圆形袋状,多分布于房址周边,可能是相关房址的储藏坑;窑址发现在西北侧最低处,应该与临近水源的功能要求有关;墓葬仅发现一座,保存很差,幸运的是墓室内发现了随葬陶器。

  

  庙梁遗址遗迹集中分布区(遗址南端西坡)(榆林市文物考古勘探工作队 供图)

  

  庙梁遗址发掘的第一类房址(榆林市文物考古勘探工作队 供图)

  庙梁房址均为掏挖于黄土中的地穴式建筑,其主体建筑应为窑洞。根据形状结构可将庙梁房址分为两类:一为单体窑洞,平面均为圆形,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上,铺设白灰地面,室内多掏挖有储藏窖穴,房前一般设有稍微下凹的活动空间,不甚规整;二为前后室连接的复合结构,平面呈凸字形,前室为长方形的半地穴建筑,后室均为平面呈圆角方形的窑洞,面积较第一类窑洞小,一般在10平方米以下。

  

  庙梁遗址发掘的第二类房址(榆林市文物考古勘探工作队 供图)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两座灰坑内发现人类骨骼,其中一具成年男性骨骸,侧身屈肢,面向坑壁,左臂肱骨有骨折痕迹,与正常墓葬内的埋葬方式区别明显,当属非正常埋葬,其背后的社会背景和文化内涵值得深思。

  窑址保存不佳,仅留火塘,体量较小,临近水源,与一处房址距离很近,有前后相连的操作间;本次发掘的唯一一座墓葬为小型竖穴土坑墓,虽被严重盗扰,人骨保存很少,具体葬式不明,但仍能观察到墓主头向北,更为重要的是,还发现随葬陶器——细柄豆1件。

  

  庙梁遗址发现的“灰坑埋人”现象(榆林市文物考古勘探工作队 供图)

  遗物方面,庙梁遗址出土陶、石、骨(角、牙)等标本约200件。石器较多,主要有砂岩质地的刀、纺轮、磨棒、砺石、抹子、器盖,青石质地的斧、锛、凿等;骨角器较少,主要有镞、锥、笄、凿、针以及个别牙饰;陶器小件主要包括刀、纺轮、陶塑等。

  

  庙梁遗址第一组陶器(榆林市文物考古勘探工作队 供图)

  

  庙梁遗址第二组陶器(榆林市文物考古勘探工作队 供图)

  

  庙梁遗址第三组陶器(榆林市文物考古勘探工作队 供图)

  本次发掘出土的陶器标本丰富,仅修复陶器就超过60件,陶器标本器形多样,组合稳定,包括尖底瓶、斝、罐、瓮、豆、瓶、盆、钵、器盖等。初步整理发现,这些陶器可分为三组:第一组以喇叭口钝尖尖底瓶、短折沿鼓腹罐、折腹钵、直口筒形深腹盆、圆饼钮器盖等为基本组合,为仰韶文化晚期遗存,与靖边五庄果墚、横山杨界沙等遗址的仰韶晚期遗存内涵相同;第二组以大型单把斝、喇叭口圆(折)肩平底瓶、细柄豆、直口圜底瓮等为基本组合,为龙山时代前期遗存(有斝无鬲),类似陶器组合还发现于横山瓦窑渠寨山、靖边五庄果墚等遗址;第三组以双鋬鬲、竖颈圆腹罐、喇叭口折肩平底瓶、直口圜底瓮等为常见组合,应为龙山时代后期遗存(出现典型双鋬鬲),与榆林寨峁梁遗址龙山时代遗存非常相似。

  第二组陶器是2017年发掘的最主要收获,陶器组合中明确出现了斝类空三足器,若以空三足器的出现为龙山时代来临的标志,此类遗存是陕北地区龙山时代较早阶段的考古学遗存,以往多被称为“阿善三期文化”,但本次发掘的第二组陶器组合与内蒙古阿善三期文化遗存陶器的区别明显,阿善三期文化遗存陶器中亦未明确出现斝和以斝为代表的陶器组合。     

  另外,以庙梁遗址第二组陶器为代表的陕北地区龙山时代前期考古学遗存除已经公布材料的横山瓦窑渠寨山、靖边五庄果墚等遗址外,还在横山贾大峁、庙梁、圆疙瘩、大阳洼、红梁等遗址中发现,是陕北地区特别是榆林南部地区广泛分布的一类龙山时代前期考古学遗存。根据发掘遗存的丰富程度,特别是陶器器形的典型程度和陶器组合的稳定程度,似可提出“庙梁遗存”甚或“庙梁文化”的命名,当然,随着资料的不断发现和积累,关于“庙梁遗存”或“庙梁文化”内涵和外延的研究必将不断深入。(文 邵晶  编辑 李妍)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