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 陕西省多地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2018-05-07 09:43:50|来源:三秦都市报|编辑:李妍|责编:董健雄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对2017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陕西省在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方面因工作出彩得到点赞,西安市、安康市、宝鸡市等多地在2017年落实深化创新驱动、优化营商环境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被通报表扬。那么,具体哪些方面工作出色?能享受哪些激励奖励措施?

  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增长、中央预算内投资完成率较高的省(区)

  激励措施:2018年对其在中央预算内投资既有专项中统筹安排投资,用于奖励支持其相关专项项目建设。

  陕西省:财政预算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预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省(市)

  激励措施:2018年对其利用督查收回的专项转移支付沉淀资金、年度预算中单独安排的资金等予以奖励,每个市(州)奖励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每个县(市、区)奖励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并适当体现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陕西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省(区)

  激励措施:2018年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效明显的省,在制定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方案时,将激励因素纳入分配因素,按因素法分配补助资金。

  陕西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自主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成效明显的省(市)

  激励措施:2018年对其优先支持其行政区域内1家符合条件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扩区或调整区位,优先支持其行政区域内1家符合条件且发展基础较好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西安市: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工作有力、社会资本参与度较高

  激励措施:2018年对其在PPP项目以奖代补政策评审时予以优先支持,对于进入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名单且通过评审的新建项目,投资规模3亿元以下的项目奖励300万元,3亿元(含3亿元)至10亿元的项目奖励500万元,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项目奖励800万元;在2019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PPP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时给予优先倾斜和支持。

  西安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

  激励措施:2018年,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相关省(区、市)后,由省(区、市)统筹按一定比例或额度给予奖励。

  安康市:促进社会投资健康发展、企业债券发行、债券品种创新与风险防范等工作成效较明显

  激励措施:从2018年起两年之内,对其辖区行政区域内企业申请企业债券实行“直通车”机制(企业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不需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转报)。

  宝鸡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利用秩序、土地利用计划执行好

  激励措施:2018年对其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每个市(盟)奖励用地计划指标5000亩。奖励指标在2018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中单独列出,纳入计划执行管理。

  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推动双创政策落地、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双创发展生态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尝试、成效明显

  激励措施:2018年对区域双创示范基地优先支持申报产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创业支撑平台建设,在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方面予以重点倾斜;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重大项目,优先推介与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对接;优先支持举办“创响中国”等重大活动,将有关成果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主会场中予以重点展示。

  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创造典型经验做法、受到国务院督查表扬

  激励措施:2018年对上述市、县(市、区)、功能区在国务院大督查实地督查中予以“免督查”。

  富平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

  激励措施:2018年对其优先选择为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社会共治、风险分类监管、大数据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试点地区,优先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权限。(记者 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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