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开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 154名领导干部被追责

2018-05-16 09:05:34|来源:三秦都市报|编辑:李妍|责编:董健雄

  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2017年4月11日反馈了督察意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截至2018年3月底,59个具体整改问题有48个已基本完成整改,剩余11个涉及工程方案调整和中长期整改问题正在加紧推进,均已取得明显进展。

  切实扛起环保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陕西省委、省政府把做好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作为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现实检验,作为决胜全面小康、加快追赶超越的重要举措,对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深查原因、立行立改,建章立制、持续推动。督察反馈意见后,省委、省政府分别于2017年4月14日、18日召开会议,原原本本传达督察反馈意见,全面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以省长任组长和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的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部门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整改工作机构,确保目标任务明确、安排部署具体、责任落实到位。

  陕西省委、省政府把生态环境治理作为全省三大攻坚战之一,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季度点评和省内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2017年实现了省内环保督察全覆盖。先后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省政府党组会、整改工作推进会、专题会等会议46次,省委、省政府领导28次现场检查、督办整改工作。制定了《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发现共性问题专项整改方案》《陕西省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省政协组织开展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专项调研,同心合力推动整改工作。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59个具体问题,明确了238条整改措施,按月调度进展情况,对重点问题跟踪督办、紧盯不放,确保了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陕西省各级、各部门不断强化宣传引导,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宣传报道的通知》,在《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省政府门户网站、省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开设“环保督察整改进行时”专栏,每周报道整改情况,公布整改结果。各市运用党报、电视、网络等平台,及时宣传督察整改工作情况。据不完全统计,整改实施以来,全省共报道与环保督察整改有关的新闻、信息3100余条。

  有力有序推进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针对“环境保护推进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省委、省政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中央关于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通报和《环境保护法》等,牢固树立保护优先的绿色发展理念,切实提高环境保护政治站位。2017年“三秦大讲堂”多次邀请知名专家进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专题讲座,举办生态环保主题的专题培训班、研讨班8期,累计培训领导干部500余人次。

  严格执行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省、市、县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研究生态环保工作频次明显增加,建立了定期听取生态环保工作汇报、研究生态环保突出问题、制定生态环保重要举措的常态机制;完善了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体系,加大了绿色产业指标权重,增设了环境违法追责指标,制定了生态环保“一票否决”办法;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全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试点,“党政同责、政府全面负责、环保统一监督、各部门依法履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基本构建。

  加大环保投入,印发《关中地区铁腕治霾专项行动奖补办法》,2017年,省财政累计拨付环保专项资金21.9亿元,比上年增加2.6亿元,增长13.5%,有力支持了环保基础建设。

  针对“重点区域流域环境形势严峻”问题,省委、省政府把治污降霾作为环保头号工程,制定了《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1+9行动方案》《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工作要点》。成立了省铁腕治霾工作组,每月召开一次点评会议,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政查企专项行动,强力推进“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大措施落实。突出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制定了《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和5个配套方案,修订了《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统一标准联防联控。2017年关中8市区平均优良天数198.3天,同比增加7.3天;PM10平均浓度1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2%;PM2.5平均浓度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4%。10月-12月,西安市优良天数达到44天,比2016年同期增加12天,重度污染以上天数7天,比2016年同期减少20天。

  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推行河长制,印发了《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7年实施方案》,修订了《陕西省渭河、汉丹江流域水污染补偿实施方案》《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进一步强化水环境质量考核。全省83条河流175个国控、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14个,占65.1%;Ⅳ—Ⅴ类47个,占26.9%;劣Ⅴ类14个,占8.0%;与上年同期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10.4个百分点,Ⅳ—Ⅴ类下降6.5个百分点,劣V类下降4.0个百分点。渭河干流水质持续改善。汉江、丹江、嘉陵江及其支流共39条河流74个监测断面全部为Ⅰ—Ⅲ类水质,水质稳定保持优。

  针对“部分重点区域生态破坏较为严重”问题,恢复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织编制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多部门联合开展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扎实开展秦岭和渭北“旱腰带”开山采石综合整治,加大开山采石企业的关闭整合力度,秦岭地区采石企业数量由2014年底的457个减少到168个;渭北“旱腰带”地区采石企业数量由2014年底的353个减少到109个;做好整合(保留)和新设矿山科学论证和生产验收等工作,严格整治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妥善处理建设用料与保护环境的关系。

  深刻汲取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教训,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全省61个自然保护区共排查出问题87个,逐一制定整改方案,立行立改的47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各类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处理。

  针对“陕北原油开采及陕南尾矿库环境隐患整治不到位”问题,与陕西延长石油集团、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一步落实石油企业整治主体责任;完成了对长庆油田分公司96项管道隐患治理项目的挂牌督办。366口“边缘残次”油井全部拆除了就地明火加温脱水装置,对含油污水、污油泥按规定进行了处置。2017年,陕北地区共发生原油管道泄漏事故5起,同比减少16起,原油管道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形势明显好转。

  对陕南244座尾矿库按照“一库一策”要求,逐一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风险源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完善环境应急预案。2座“无主库”已完成治理,15座“头顶库”中有9座已完成治理,15座未完成浆砌石排洪系统改造任务的尾矿库有5座已完成治理。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移交的15个责任追究问题,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由省纪委统一审核把关、精准量责,共对154名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其中,厅级26人(正厅级11人,副厅级15人),占16.9%;处级74人(正处级48人,包括县委书记、县长9人,副处级26人),占48.1%;科级以下54人,占35%。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共113人(党内严重警告6人,党内警告20人,行政记大过9人,行政记过37人,行政警告41人),占到总人数的73.4%;诫勉谈话35人,占22.7%;通报6人,占3.9%。

  责令渭南市政府、汉中市政府、商洛市政府、韩城市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环保厅、泾阳县政府、淳化县政府共10个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同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先后组织开展了关中大气专项督查、关中城市挥发性有机物交叉检查、秦岭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检查、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回头看”和主要流域水污染防治等多项执法检查,同时对《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1+9行动方案》实施情况开展经常性明察暗访。2017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4.29万人(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6139家,处罚金额1.67亿元,移送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218起,行政拘留173人,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7件。

  加快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培育新动能、构筑新高地、激发新活力、共建新生活、彰显新形象”战略任务,各级各部门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7年,全省完成煤炭去产能96万吨,房地产库存规模同比下降17.4%,国有企业杠杆率同比下降2个百分点,全年降低企业成本43亿元,规上工业利润增长75%左右,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11.6%左右,完成煤电超低排放改造566万千瓦,万元GDP能耗下降3.2%。

  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再上新台阶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坚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化“不要污染的GDP”的发展导向,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继续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以更鲜明的态度、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持续不断抓实抓好整改落实,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确保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持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推进,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记者 石喻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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