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慢性病患者买药药店不再重复要处方

2018-07-27 14:19:28|来源:三秦都市报|编辑:李妍|责编:赵滢溪

  昨天(7月26日),记者从西安市食药监局获悉,西安出台相关意见,创新药品零售服务新模式,对需要长期使用固定处方药物控制和治疗慢性病的患者,药店可以不重复索取处方只做处方药销售登记。

  推进药品经营企业多业态经营

  西安食药监局出台《关于促进药品流通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药品批发企业开办、收购、兼并、重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实施批发和零售连锁总部储运主体融合,充分利用有效仓储资源和配送服务渠道。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收购、兼并、重组其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支持单体药店加入零售连锁企业。实施统一法人、统一字号、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票据、统一质量、统一计算机管理等“七统一”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实现24小时处方审核和药品供应

  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兴配送方式。支持药品零售企业在行业协会领导下推行电子处方共享平台服务、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共享数据库和驻店执业药师远程药学服务,在充分实施驻店药师电子化身份标签的前提下实现24小时处方审核和药品供应。鼓励第三方搭建联通慢性病患者档案系统、医院系统、医生、社区药店、驻店药师、配送系统等的信息服务平台,方便患者自主选择平台内合作药店购药。引导平台设置一键投诉功能,直接连通12345市民服务热线,方便及时解决质量、服务和价格纠纷。

  创新药品零售服务新模式

  对需要长期使用固定处方药物控制和治疗慢性病的患者,零售药店在完善慢性病患者的诊疗和用药档案的基础上,记录患者既往用药情况、需购买药品的资料以及购买者详细信息,可以不重复索取处方只做处方药销售登记。

  推行简政利企便民新举措

  以满足群众安全便捷用药的需求为中心,药品批发企业可凭企事业单位介绍信和药品研发机构的申请,向企事业单位销售用于职工防暑降温、防寒防冻防疫、扶贫捐助以及药品研发机构所需的非处方药。(记者 张毅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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