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近三年司法救助1209人

2018-07-30 10:28:37|来源:检察日报|编辑:李妍|责编:赵滢溪

  “谢谢检察官,在你们司法救助和悉心帮助下,我的俩孙女这几年才没有辍学,才能健康成长……”近日,家住陕西省旬阳县蜀河镇观堂村83岁的陈老太太看到前来回访的检察干警忙不迭地说。

  老人的俩孙女自幼父母离异,跟随父亲和奶奶生活,4人靠父亲的微薄收入糊口。2016年姐姐刚考入河南某大学,其父因他人交通肇事被撞成植物人,奶奶无力照顾病人,姐姐不得不休学一年回家照顾父亲,妹妹也面临辍学。旬阳县检察院得知这一情况后,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帮助其摆脱困境,姐姐重新回到大学校园。2017年姐妹俩的父亲去世,检察官又联系地方政府,将姐妹俩和陈老太列入低保救助对象,让她们可以安心地完成学业,妹妹现也在旬阳高中就读。

  据了解,近年来,陕西省检察机关本着“服务矛盾化解、促进息诉息访、助力解困脱贫”的宗旨,主动作为,积极推进司法救助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商洛市检察院在审查一起涉嫌故意杀人案件时,发现被害人的女儿系在校学生,学费和生活费都没有着落。该院检察长出面协调,赶在开学前,及时落实发放4.9万元司法救助金。宝鸡市检察机关坚持每年集中排查一次交通肇事案件,对侵权人无力支付赔偿款的均主动施以司法救助。安康市检察机关注重结合农村兜底保障、民政救济和慈善救济等措施,灵活运用多种方式开展司法救助,积极发挥并延伸司法救助作用,帮助案件当事人解困脱贫。

  据统计,近3年来,陕西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52件,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审批救助1209人;支付救助金793.3万元。(记者 倪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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