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保护秦岭,走出绿色发展新路(人民时评)
保护生态环境,关键是地方在执行时要扛起主体责任,确保政令贯通、实现上下对称
秦岭素有“国家中央公园”之称,是重要生态屏障。然而,一些人在秦岭北麓私建上百套别墅,破坏山体,随意排放生活污水,甚至削平山坡,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近日,陕西召开大会,部署开展秦岭北麓违规建别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这一问题,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多次批示,展现出党中央保护生态环境的坚定决心。
从秦岭北麓的违规别墅,到洞庭湖畔的超级矮围;从千岛湖饮水保护区违规填湖,到青海木里煤田超采破坏植被,生态环境领域的突出问题、突出矛盾,之所以常常演化为顽瘴痼疾,就在于山水草木、林田湖海的背后,往往牵扯着复杂的经济利益。生态环境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也是一个思想认识问题。如果总想着赚快钱,甚至不惜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发展,那就是在为短期利益透支长远发展和整体利益。换句话讲,生态环境问题的紧迫性,要求我们必须看到更远的将来,注重发展的可持续性。
生态环境与经济增长,不是非此即彼、二选其一,而是一枚硬币不可切割的两面。同样是秦岭北麓,在浅山区有一座天留村,曾在历史上小有名气,然而一度发展滞后。近年来,当地大力开发天留景区,打造森林公园、薰衣草园、农家休闲体验园,打响了“山水桥南,天然氧吧”的名号,当地人说,“没想到金钥匙就藏在山上的林子里、溪流中”。这说明,要把生态理念转变为绿色发展的思路,还需要进行因地制宜的探索。只要肯下心思、善找门路,就能搭上绿色发展的快车,避免走牺牲环境的老路,蹚出兼顾生态与发展的新路。
于山水之间发现新的出路并不难,难就难在斩断陈旧发展模式的利益链条,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落在实处。近年来,在中央环保督察的整改报告中,“主体责任”“政治责任”成为高频词。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到河长制、湖长制的建立和完善,压实主体责任、悬起追责利剑,成为推动地方践行环保政策的有效制度保障。去年7月,中央对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严厉追责,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也为各个地方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敲响警钟。方此之时,中央保护生态环境的力度前所未有,关键是地方在执行时要扛起主体责任,确保政令贯通、实现上下对称。
生态环境的“公共产品”性质,决定了因个体破坏生态环境而产生的消极后果,会被社会中的每个人所分担,具有很强的负外部性。正因如此,无论是一个地方还是某家企业,都不应该抱有“收益是我的,污染大家担”的侥幸想法,也不应该产生“让别人保护,自己坐享其成”的搭便车心理。正因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意识,处理好个体与整体、局部与全局的辩证关系,真正把环境保护当成全局的事来办,并承担起自己在全局中的那一份责任,才能用每个地方的努力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
明代画家仇英曾作《辋川十景图》,描绘了秦岭脚下秀美的风光、诗意的生活。保护这座古老而美丽的峻岭,既是为中国保留一个天然的氧吧,也是在传承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传统文化。保护秦岭、守卫自然,以时不我待、间不容发的紧迫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我们才能离美丽中国的目标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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