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西安市教育局正式公布今年进一步治理义务教育“大班额”实施方案,明确今年8月25日前全面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今年秋季新生开学一年级、七年级不再出现56人以上大班额现象。
采取新建分班分流等多种措施消除大班额
西安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区分大班额问题的性质,通过新建、扩建、分班、分流等措施,处理好班额和学校现状的关系、学生数量增加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关系,制定有针对性地消除大班额工作的具体措施。
保障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同步规划建设使用
保障区域内义务教育配套学校建设到位。严格执行西安市相关政策规定,依法落实新建居住区义务教育配套学校建设,确保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未按照规划配套建设学校的,及时向建设部门函告,要求及时整改到位,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为配套学校建设不足的区域新建或改扩建学校。
推进“名校+”努力缩小学校教育差距
根据区域发展、户籍制度改革、计划生育政策调整、人口及学生流动情况,建立义务教育学校生源变化动态监测机制,制定与常住人口增长趋势和空间布局相适应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提升薄弱学校,深化大学区改革,推进“名校+”工程,努力缩小教育差距,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
合理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实行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按照教师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完善教师招聘机制,加快推动教师校际间交流。
合理划分调整学区禁止无序有偿招生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和分布状况、学校标准班额,合理划分学区,确定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生就近入学。同时,根据学区内学生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学区范围,以平衡各校生源。坚决杜绝无序、有偿招生现象。每年招生前,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等信息。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有效控制班额。
严管学籍禁止学生非正常流动
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切实保证招生工作各个环节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学校学籍管理,加大学生流动的宏观调控力度,严禁学生非正常流动,严格转学的条件和程序,对已经达到规定班额上限的班级,原则上不再接收转学学生。进一步规范转学行为,严格控制校际间学生流动。
建立台账 对大班额学校进行销号管理
各区县建立大班额情况摸底排查机制,全面排查义务教育大班额的数量与分布情况,分城区、镇区、乡村不同区域,分56人以上大班额和66人以上超大班额不同情况进行统计。
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进行销号管理。对于大班额比例达标之后又出现超标的,及时通报情况并责令限期整改,采取措施防止形成新的大班额。
大班额问题不处理或处理不当将追责
区县要将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问题纳入规范办学行为的督查内容,作为对学校政绩考核、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按照工作台账流程,通过经常性检查、专项检查和重点跟踪,加强对治理大班额措施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不处理或处理不当,造成恶劣影响的,引发社会不稳定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凡治理大班额不力的区县,取消当地教育部门、学校和校长的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主要领导责任。(记者 张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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