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报道(陈岚):为补齐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自创区”)上市挂牌企业数量少的短板,贯彻落实西安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和并购重组“龙门行动”计划,进一步促进区内优质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加快推动区内企业上市步伐,近日,西安高新区出台了《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关于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若干政策》 (以下简称“政策”)。
此次政策的关键词是“支持”和“奖励”,政策面向对象不仅涵盖了自创区内上市挂牌或拟上市挂牌企业,还包括为上市及拟上市企业提供各类专业化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以及迁入自创区的上市挂牌企业。
全面降低企业上市挂牌成本 综合支持最高2000万元
为了加快高新区企业上市步伐,利用资本实现跨越式发展,此次政策规定,对企业股改过程中产生的成本予以全额返还。鼓励企业实施员工股权激励,留住骨干人员,对企业实施股权激励予以最高150万元的奖励。
政策规定,企业在上海、深圳交易所及境外主要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将获得最高1000万元奖励,且奖励分阶段拨付,80%的奖励资金将在企业完成上市前予以兑现。非西安市已上市企业迁入自创区,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奖励。企业在“新三板”成功挂牌或非西安市已挂牌企业迁入自创区,可获得最高300万元的奖励。
此外,估值超过10亿美元且创办时间相对较短的企业在自创区上市,相应奖励标准上浮100%,即最高可获得2000万元的奖励。
综合来看,企业在自创区上市,可获得总额最高超过2000万元的支持,将有效降低企业综合上市成本,激发企业上市积极性。
鼓励企业充分运用资本市场 谋求快速全面发展
政策鼓励企业借助资本市场资金加速发展,上市或新三板挂牌企业以配股、增发等方式完成资本市场再融资,企业最高可获得300万元奖励。上市挂牌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等方式在境内外获得债务融资,将对企业聘请中介服务机构费用予以补贴,单笔发债业务最高补贴200万元。此外,为鼓励企业参与各类资本市场培训活动,增强企业资本运作能力,自创区将补贴企业50%的培训费用。
券商、会所、律所及上市孵化平台等中介机构是企业对接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服务主体,政策对于中介服务机构为自创区辅导、引进上市挂牌企业亦提供了最高200万元的奖励政策。
伴随高新区提出的“大干123,建好首善区”三次创业口号,此次出台促进上市政策十条新政,对全力落实金融创新攻坚大行动方案将起到助推作用,西安高新区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实现上市挂牌企业突破200家的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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