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纪委通报7起破坏营商环境问题

2018-08-29 08:49:47|来源:三秦都市报|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问题。昨天,省纪委秦风网通报了7起典型案例。

  汉中市房产交易管理所所长王洪涛收受房产开发企业财物问题。2006年至2017年11月,王洪涛在担任汉中市房屋权属监理处主任、房产交易管理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6次非法收受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23.5万元。2018年5月,王洪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商洛市商南县农业局原局长尚志国和县农技中心主任梅学忠、副主任李斌搞权钱交易、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问题。2015年8月,尚志国、梅学忠利用职务便利,在旱作节水农业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分别向招投标代理机构和评审组长打招呼。县农技中心副主任李斌作为评审组长,伙同代理机构弄虚作假、操纵招投标。尚志国、梅学忠、李斌分别收受请托人财物价值1.2万元、0.23万元、1.75万元。2018年6月,李斌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由事业管理岗八级降为事业管理岗九级;尚志国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由副处级降为主任科员;梅学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渭南市华州区物价局物价检查所检查二组组长胡永宏违规执法问题。2017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胡永宏在带队对辖区商户价格执法中,执行标准不一、随意变更罚款金额,对同样的问题,有的罚款1500元,有的罚款500元。胡永宏受到记过处分;物价检查所副所长(负责人)董浩受到撤职处分。物价局副局长李宝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行政记过处分;物价局纪检组组长程远创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物价局局长胡伟峰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对上述问题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西安市新城区金融办管理科科长李峰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7月,李峰在担任区金融办管理科科长期间,办事效率低,服务意识差,要求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办理变更股权事宜中提供不该由其提供且无法提供的资料,导致该企业不能及时变更股权,造成严重损失。2017年8月,李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渭南市富平县市场监管局车站所副所长魏耀晖违规罚款问题。2017年4月至8月,魏耀晖在执法检查时,未出具处罚决定书,未开具发票,对城关街办留招村11个经营户各收取1000元罚款。所长于海军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对下属管理不严,对上述问题发生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2月,于海军、魏耀晖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铜川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办公室(铜川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白朝阳索要费用问题。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白朝阳以其主管的铜川新区阳光广场续建工程项目推进协调量大、招待多、经费紧张为由,分别向承建该项目的公司索要费用共计22.5万元,用于项目管理处日常开销。2018年3月,白朝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宝鸡市千阳县政协社会法制与民族宗教委员会原主任马永刚以权谋私问题。2010年至2012年,马永刚在担任县供销联社党委书记期间,接受企业法人代表李某请托,利用职务便利,为其招商引资提供便利,个人收受贿赂27万元。2018年7月,马永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记者 石喻涵)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