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执法离不开正当监督,但容不得抹黑。在保护公众正当监督权利的同时,对造谣、抹黑的行为也要依法严惩
前不久,一幅“为了环保灶台被贴封条”的照片,通过微信、微博等广泛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后来真相大白:西安市临潼区西泉街道整治散乱污企业,对生产经营手续不全的企业采取“先停后治”的措施进行治理。于某某和于某经营的企业,均因手续不全、违法生产被查封,生产设备、电闸被贴了封条。8月20日,于某某将原本贴在机器设备上的封条贴到自家灶台上,用手机拍照发给了于某。于某收到照片后,发送到微信群中。之后,该照片在微信朋友圈中被大量转发。张某将照片配上批评临潼区西泉街道环保工作的煽情文字,在新浪微博发布。
临潼区西泉街道办就网上流传的图文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机关很快查明真相。最终,3人因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行政处罚。
环境保护需要广泛的公众参与,政府环保行政监管执法欢迎社会公众的监督。在大量的环境监管执法中,确实有执法程序不严谨甚至乱作为的现象。对此,法律法规赋予了行政相对人正当的救济权利: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申请行政复议,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政府12345服务热线、环保12369举报电话、政府官方网站投诉和举报;通过打电话、写信向纪委、监察委反映情况。这些渠道是畅通的,对公众提出的诉求,政府和有关部门会认真办理。
环保执法离不开正当监督,但容不得抹黑。抹黑环保执法、传播相关谣言,扰乱视听,激化矛盾,会对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造成严重干扰。在保护公众正当监督权利的同时,对造谣、抹黑的行为也要依法严惩。“灶台被贴封条”谣言传播事件再度敲响警钟: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互联网上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传播不实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属于违法行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为了环保灶台被贴封条”“因污染环境油泼面禁止泼油”……对这类稀奇古怪、吸引眼球的“新闻”,我们还是应擦亮眼睛,在信以为真或点击发送键之前,在心里多打几个问号。在网络世界里,往往“有图未必有真相”。在人为刻意制造的假象面前,那几乎乱真的“图”就是骗人的道具。不信谣、不传谣,坚决抵制、积极举报造谣等违法行为,才是客观理性、负责任的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关于环保执法的谣言广泛流传,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人们对环保“一刀切”行为的担忧,这提醒环保执法者善用和慎用手中的权力,努力让环保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战术,绝不只是对环保违法企业罚款、查封、关停,更不是要大量关掉产生污染物的实体企业。环保执法者要在坚持铁腕治污、铁面执法的同时,摸清企业的环保需求,提供精心周到的服务,为企业合法生产、达标排放提供帮助。在环保执法的过程中,应当既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也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助力企业解决环境问题,推动企业绿色发展。
见字如晤 陕西师范大学连续15年为新生手写录取通知书2021-07-16 17:32:38
“演艺”里的西安:雅乐寻踪 驻华大使夫人与西安共谱文化交流“交响曲”2021-07-11 17:07:56
2021全球驻华使节西安经贸文化之旅走进白鹿原影视城2021-05-16 16:43:35
“八办”纪念馆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服务发展、开拓创新,持续做好革命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奋力谱写“八办”纪念馆文物保护利用的新篇章。2019-11-19 17:56:45
从刘家洼考古队获悉,考古队发掘出土了大量的珍贵文物,首次发现了关中地区罕见的金权杖以及山形簋。2019-11-15 10:13:13
本次展览以“光化六合”为主题,意为“道德教化遍及天下”,以十六国末期至隋统一全国之前的历史演进为线索,以于右任先生“鸳鸯七志斋藏石”中的北朝墓志和拓片为核心展品2019-11-11 14:47:29
宝鸡市千阳县第四届西秦刺绣香包节开幕2021-06-06 16:19:42
丝路欢乐世界主题角色动画Miracle(《奇迹》)预告片正式发布2021-05-27 19:22:11
银川市首批“畅游西咸新区”旅游团打卡西咸2021-05-21 11:33:32
VEX机器人亚洲公开赛在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幕2021-04-03 16:19:01
“中国到处都有意思,我很喜欢中国文化。”这是现就读长安大学的土库曼斯坦籍留学生张依娜来到陕西后的真切感受,也是她选择来中国留学的主要原因。2019-11-20 18:03:02
位于陕西关中平原西部的宝鸡,是华夏始姐炎帝的诞生地,也是周秦王朝的发祥地。2019-11-11 09:47:27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