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丝路电视国际合作共同体高峰论坛多个重要项目签约仪式(摄影 夏德朋)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报道(吴宇婷):9月11日,2018“丝路电视国际合作共同体”高峰论坛在西安启幕。开幕式上,发布了丝路国际合作共同体下一批重点项目。
阿拉伯国家广播联盟秘书长阿卜杜拉希姆·苏莱曼(摄影 吴宇婷)
阿拉伯国家广播联盟秘书长阿卜杜拉希姆·苏莱曼接受国际在线陕西频道采访时说:“在很早之前,我们就通过古丝绸之路了解到陕西,我们也是通过这条纽带去了解中国、了解中国的城市。‘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让中国和阿拉伯地区联系更加紧密。”同时,他表示,希望未来在“一带一路”的倡议下,丝绸之路沿线的国家和地区联系更加紧密,各国各地区人民之间的交流更为密切。
本次论坛在频道时段的合作经营方面,发布了中国与葡萄牙、塞拉利昂等国的合作成果。在一年一度的“金丝带”优秀节目评选中,今年还进行了2018优秀纪录短片的评选,与此同时,2019年“金丝带”多国合拍系列节目《我看今日丝路》也正式发布启动。海外媒体联合拍摄团队将以亲历者的视角、第一人称的表达方式,深入丝路沿线城市、地区进行拍摄,用镜头寻觅丝路文化的深深印记,探索丝路文化的真谛。
美国全国电视节目专业协会(NATPE)首席执行官兼总裁鲍默尔(JP Bommel)(摄影 吴宇婷)
“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框架下,给我们的影视文化交流也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丝路电视国际合作共同体让我感受到了中国制片人的创造力,我非常高兴能参与其中,也希望中国的创造力能传到世界各地。”美国全国电视节目专业协会(NATPE)首席执行官兼总裁鲍默尔(JP Bommel)接受国际在线陕西频道采访时说道。
国之交在于民相亲,民相亲在于心相通。影视语言是人类共通的艺术语言,也深深地带有各国特有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元素的烙印。和而不同,在共商、共建、共享的“一带一路”倡议下,加强商谈合作与发展,必将走向共赢局面。
据悉,本届高峰论坛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指导、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办,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中国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交易中心承办,西安广播电视台联合承办,主题为“新时代、新作为、新跨越”。这是“丝路电视国际合作共同体”成立以来举办的第三届高峰论坛,并首次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办,总计约300名嘉宾齐聚本次论坛。
见字如晤 陕西师范大学连续15年为新生手写录取通知书2021-07-16 17:32:38
“演艺”里的西安:雅乐寻踪 驻华大使夫人与西安共谱文化交流“交响曲”2021-07-11 17:07:56
2021全球驻华使节西安经贸文化之旅走进白鹿原影视城2021-05-16 16:43:35
“八办”纪念馆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服务发展、开拓创新,持续做好革命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奋力谱写“八办”纪念馆文物保护利用的新篇章。2019-11-19 17:56:45
从刘家洼考古队获悉,考古队发掘出土了大量的珍贵文物,首次发现了关中地区罕见的金权杖以及山形簋。2019-11-15 10:13:13
本次展览以“光化六合”为主题,意为“道德教化遍及天下”,以十六国末期至隋统一全国之前的历史演进为线索,以于右任先生“鸳鸯七志斋藏石”中的北朝墓志和拓片为核心展品2019-11-11 14:47:29
宝鸡市千阳县第四届西秦刺绣香包节开幕2021-06-06 16:19:42
丝路欢乐世界主题角色动画Miracle(《奇迹》)预告片正式发布2021-05-27 19:22:11
银川市首批“畅游西咸新区”旅游团打卡西咸2021-05-21 11:33:32
VEX机器人亚洲公开赛在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幕2021-04-03 16:19:01
“中国到处都有意思,我很喜欢中国文化。”这是现就读长安大学的土库曼斯坦籍留学生张依娜来到陕西后的真切感受,也是她选择来中国留学的主要原因。2019-11-20 18:03:02
位于陕西关中平原西部的宝鸡,是华夏始姐炎帝的诞生地,也是周秦王朝的发祥地。2019-11-11 09:47:27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