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善高新 文明先行 西安高新区启动《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

2018-09-13 19:51:58|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报道(柳洪华):9月13日,由西安市文明办指导,西安新区党工委宣传部(文明办)、西安高新区城市管理局主办的“首善高新 文明先行”西安高新区《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暨高科集团“平安让行我承诺”启动仪式在枫林绿洲社区举行。西安市文明办副主任线惠生,西安高新区党工委宣传部副部长杨俊东等领导出席启动仪式。

  

  “首善高新 文明先行”西安高新区《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暨高科集团“平安让行我承诺”启动仪式(摄影 柳洪华)

  西安是全国文明城市、国际旅游城市。文明行为关系到城市形象,也是市民素质的其中体现。 9月1日,《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这是西安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西安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启动仪式上,西安高新区文明办、西安高科(集团)公司、西安交警支队高新大队、社区、学生以及志愿者等分别宣读文明行为倡议书和承诺书。倡导西安高新区居民争做学习《条例》的先行者、宣传《条例》的传播者、贯彻《条例》的践行者和实施《条例》的监督者。

  

  西安高新区第三小学四年级四班的高晓璇宣读文明承诺书(摄影 柳洪华)

  在学习、践行《条例》方面,广大市民要积极参与单位、社区等组织开展的《条例》学习活动,认真学习《条例》精神实质,深刻领会《条例》的核心要义,准确把握《条例》所明确的各类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和不文明行为的禁止要求;同时,广大市民要积极行动起来,在社会生活中自觉地遵守《条例》、践行《条例》,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社区公共文明,自觉爱护公共环境卫生、生态环境、珍惜自然资源,自觉践行文明健康生活、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就医、文明上网等文明行为规范,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塑形象。

  在平安让行方面,努力倡导交通参与者以“斑马线有人我停车、斑马线无人我慢行、无信号路口主动让、‘车让人’我示范、‘车让人’我点赞”为标准,做到文明行车、礼让行人、文明驾驶、遵章守法、文明劝导、共建和谐。

  

  启动仪式上赠送书籍和《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资料(摄影 柳洪华)

  《条例》的颁布施行,将为深入实施“尚德西安”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提供法律保障,对于规范、引导公民文明行为,依法有效遏制和祛除城市不文明痼疾,巩固和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维护公序良俗,引领社会风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发挥重要作用。

  当前,西安高新区正在实施“大干123,建好首善区”发展目标,文明行为和平安出行关乎高新形象、宜居环境和市民素质,是西安高新区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因此,西安高新区以此次启动仪式为开始,倡导和号召“高新人”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打造“文明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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