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扶志评星”助力“精神脱贫”

2018-10-22 18:01:12|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消息:扶贫先扶志,致富先“强”心。脱贫攻坚以来,西安市长安区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开展“扶志评星”活动,通过道德评理会和乡贤骨干,把贫困户自立向上的点点滴滴展示出来、表彰起来,挖掉思想上的“穷根子”,激发贫困群众自立自强、早日脱贫的信念,让“精神脱贫”成为脱贫攻坚的“加速器”。

  分类评星 帮贫困群众树立发展自信心

  长安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大部分为政策兜底户和劳动力缺失户,与深度贫困地区有很大区别,贫困户普遍缺少生存发展能力,自身缺少生活信心。长安区对贫困户组成进行了深入分析,精心确定了“诚实守信”“兴业致富”“孝老爱亲”“助人为乐”“环保卫生”等5个类型开展“扶志评星”,要求村组降低“评星”准入门槛,只要在五个方面有所进步的贫困户,都鼓励授予本村“脱贫明星”荣誉称号。各村“扶志评星”每2个月开展1次,贫困户不管是帮助打扫了街道、整理了自家房前屋后,还是主动创业、孝敬老人,都有机会被评为“自立脱贫明星”,在村里醒目位置的光荣榜上进行风采展示,成为响当当的“明星人物”。贫困户为了争当“自立脱贫明星”,就会卯足了劲奔生活。一颗小小“荣誉星”,帮贫困群众一点点树立起自信心,点燃了奋斗发展的意志。

  社会各界鼓励 让贫困群众拥有生活小确幸

  贫困户的星级由谁来评定,是“扶志评星”工作的关键点。只有自己的改变能得到村里乡亲的肯定,才最能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长安区依托村道德评理会,451名乡贤骨干作为“扶志评星”的“裁判员”,每2个月进行一次“扶志评星”评议工作。每到评议时,各村道德讲堂座无虚席,贫困群众聚在一起,讲一讲自己学政策、搞增收、打扫卫生、计划脱贫的情况,村民群众议一议身边这些邻居们的进步和变化,帮扶干部谈一谈齐心脱贫的故事和感受,最后由道德评理会成员对贫困户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自立脱贫明星”人选。各街道对连续3次获得村级“自立脱贫明星”的贫困户颁发荣誉证书、给予物资奖励,上报给长安区文明办作为全区“自立脱贫明星”候选人。

  长安区将“自立脱贫明星”评选纳入“长安好人”评选范围,采取一季一评比的动态模式,通过贫困户之间比条件、比干劲、比办法、比实绩,每季度推选出一批“自立脱贫明星”,披红戴花并发放1000元奖励金,运用媒体宣传、巡回宣讲等方式,进行隆重宣传。一颗小小“荣誉星”,帮贫困群众一点点获得了生活的小确幸,成为他们自愿脱贫、主动脱贫的 “决心星”。

 立体宣传引领 助贫困群众确立脱贫大目标

  长安区以“扶志评星”为切入点,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扶志扶智”工作,形成了“精神脱贫”的良好氛围。285家中省市区文明单位积极与涉贫村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先后捐资21万元,用于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文化生活、医疗卫生、产业技能、环境卫生、移风易俗、危房改造等志愿服务活动。共青团长安区委员会组建“青年志愿者帮扶队”走进贫困村,上门为村民理发、刮脸、打扫卫生;招募青年摄影爱好者进村入户为贫困群众照全家福,并装订成精美相框。长安区文体广电局专门排演了脱贫攻坚说唱节目,拿出241场次公益演出送给涉贫村,让村村有节目、人人看得到。长安区妇联为每一户贫困家庭张贴了家风家训海报,开展优秀家风家训身边故事讲述活动。长安区文联组织180余人次书法志愿者进村入户为群众家风家训和对联2000余份,引导贫困群众自立自强。长安区所有涉贫村在村规民约中加入脱贫攻坚内容,新绘制6万余平米颂党恩、倡自立的文化墙。立体、多方位的宣传,有力激发了农村贫困群众自立自强的内生动力。(供稿 西安市长安区委网信办 编辑 段晓蕊)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