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检察院举办法律知识竞赛获点赞

2018-10-26 16:41:35|来源:西安日报|编辑:李妍|责编:程茜

  为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义》文件要求,落实最高检察院关于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安排部署,切实提升辖区青少年法律学习兴趣,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推进平安未央创建,近日,未央区检察院走进西安市第七十五中学,开展了“争创‘平安鼎’护航青春梦”“众致杯”法律知识竞赛。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施文平,未央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瑞斌,未央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晓静,未央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庆林及相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席活动。

  此次知识竞赛涉及《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面对主持人提出的法律知识题,同学们踊跃参与,选手们积极抢答,使得赛场气氛异常热烈。竞赛分为个人必答题、问答题、抢答题和观众互动四个环节,参赛选手组成了八个代表队,每队由四名同学参赛。在检察官的主持、引领下,同学们积极参与各个环节,踊跃展现自己对法律知识的认知和理解,气氛热烈,充分调动了现场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最终,高二二班的两支队伍分别夺获了一等奖和二等奖。此次知识竞赛活动不仅让学生们增强了法律意识,同时营造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教育环境、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竞赛虽然结束了,但选手们过关斩将的风采引得现场参加活动的学生喝彩不断。他们纷纷表示,今后一定要好好学习,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张瑞斌对未央区检察院开展此次“争创‘平安鼎’护航青春梦”法治进校园活动表示点赞,“未央区检察院努力打造新时代优质法治教育产品,着力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通过举办法治讲堂、法律知识竞赛、模拟庭审等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切实提升青少年法律学习兴趣,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让遵纪守法成为青少年的自觉意识,让法律知识伴随青少年健康成长。同时,通过持续不断地送法进校园,促进了校园安全管理,保障了校园安全稳定,掀起了全区争创‘平安鼎’的热潮,为推进和谐未央、法治未央建设打好了坚实基础。”

  随后,现场举行了一场特殊的“聘任仪式”,胡晓静被西安市第七十五中学聘为法治副校长。“在通往成功与幸福的道路上,任何人都不能偏离法律的轨道。”胡晓静给学生们送上亲切寄语。活动最后,检察官们向现场学生发放了《致中小学学生的一封信》。

  呵护青少年的成长是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未央区检察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以赛代教,以娱促学,进一步健全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并希望通过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帮助广大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让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在青少年心中牢牢扎根,让法律助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李怡松 惠凡)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