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铜川市、杨凌示范区对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环境信访问题高度重视,即领即办、限时办结。
铜川:按“四个不放过”要求办理环保信访问题
铜川市在接到华能铜川照金电厂污水排进林地的信访举报后,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调查。
铜川市环保局新区分局局长赵亮:“我们经过现场勘查和取样检测分析发现,这个污水没有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管道内的水全部是坡头街道的雨水,和个别住户的生活污水,我们将督促有关部门,加快雨污管道分离建设,彻底根除污水外排。”
在接到中央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后,铜川市委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有关问题进行现场调研,提出对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等“四个不放过”要求。当地责任部门暗访检查了王益区煤业宾馆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王益区桃园街道新兴社区国家强化督查煤改气整改落实、耀州区孙塬镇渭北“旱腰带”采石场整治等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铜川市环保督察整改信访督办组副组长、铜川市环保局副局长张建翔:“要求各单位各企业,明确职责、熟悉情况、狠抓环境信访问题整改,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履职,防止‘一刀切’。”
截止11月12日,铜川市共收到交办信访举报案件4批5件,目前办结2件,另外3件正在办理中。
杨凌:办结一起养殖产生大气污染严重影响群众生活案件
据信访举报,杨陵区五泉镇汤家村中组南边有一大型养猪场,粪便产生恶臭气味严重影响周边住户生产生活,并对地下水造成了污染。接到举报,杨凌示范区立即开展调查。杨凌示范区环境监测站对项目周边地下水进行了监测,结果表明汤家村地下水属于《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水质未受影响。针对杨凌生猪标准化实训基地项目未验先投问题,杨凌示范区环保局对杨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立案查处。
杨陵区环保局和农林局对本香集团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要求企业认真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力度,继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生猪养殖厂的监管力度。
杨凌养猪标准化养殖实训基地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王江龙:“通过增加设施设备,将臭气排放出来之后,进行一个火山石过滤系统,再一个我们正在建污水处理站,建成之后我们的粪污会达到零排放。”
本香集团对相关责任人也进行了处罚和通报批评。
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进驻我省以来,截至11月10日,杨凌示范区共收到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5件。目前,办结1件,其余正在办理中。(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 陕西台 刘松焘 夏飞 丁文文 铜川台)
见字如晤 陕西师范大学连续15年为新生手写录取通知书2021-07-16 17:32:38
“演艺”里的西安:雅乐寻踪 驻华大使夫人与西安共谱文化交流“交响曲”2021-07-11 17:07:56
2021全球驻华使节西安经贸文化之旅走进白鹿原影视城2021-05-16 16:43:35
“八办”纪念馆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服务发展、开拓创新,持续做好革命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奋力谱写“八办”纪念馆文物保护利用的新篇章。2019-11-19 17:56:45
从刘家洼考古队获悉,考古队发掘出土了大量的珍贵文物,首次发现了关中地区罕见的金权杖以及山形簋。2019-11-15 10:13:13
本次展览以“光化六合”为主题,意为“道德教化遍及天下”,以十六国末期至隋统一全国之前的历史演进为线索,以于右任先生“鸳鸯七志斋藏石”中的北朝墓志和拓片为核心展品2019-11-11 14:47:29
宝鸡市千阳县第四届西秦刺绣香包节开幕2021-06-06 16:19:42
丝路欢乐世界主题角色动画Miracle(《奇迹》)预告片正式发布2021-05-27 19:22:11
银川市首批“畅游西咸新区”旅游团打卡西咸2021-05-21 11:33:32
VEX机器人亚洲公开赛在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幕2021-04-03 16:19:01
“中国到处都有意思,我很喜欢中国文化。”这是现就读长安大学的土库曼斯坦籍留学生张依娜来到陕西后的真切感受,也是她选择来中国留学的主要原因。2019-11-20 18:03:02
位于陕西关中平原西部的宝鸡,是华夏始姐炎帝的诞生地,也是周秦王朝的发祥地。2019-11-11 09:47:27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