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布30个全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单位

2018-12-18 17:21:46|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陕西报道(柳洪华):12月18日,陕西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师建平出席发布会并介绍“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从陕西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7年10月30日,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安排意见》,开始了陕西的示范创建工作。经严格检查验收并结合平时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陕西省委省政府确定了30个陕西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单位。

  示范单位包括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市延安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市铜川市,行政决策示范市安康市,行政执法示范市咸阳市,行政复议示范市渭南市。

  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县(市、区)包括石泉县、富县、白水县、丹凤县、黄龙县、镇安县、铜川市王益区、澄城县、西安市新城区、宝鸡市渭滨区、汉中市汉台区、铜川市印台区、西安市莲湖区、咸阳市渭城区、城固县、岐山县、杨陵区、汉阴县、武功县、神木市。

  建设法治政府示范省级部门包括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民政厅。

  按照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表扬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单位的通报》要求,各示范单位应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各级各部门要向受到表扬的示范单位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陕西省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奋力追赶超越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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