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陕西消息: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开展健康中国行科学健身活动,进一步推进榆林市体医融合工作,加强运动处方在全市的应用,发挥体育运动在疾病预防、健康促进、康复治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12月18日上午,榆林市体育局、榆林市卫计局联合举办了榆林市第一期开具运动处方师资培训班。榆林市体育局局长韦军,榆林市卫计局副局长、市医改办主任高治中,榆林市卫计局医政医管科科长李明军,榆林市体育局群体科科长王龙龙出席开班仪式,开班仪式由榆林市体育局副局长郑大彬主持。
据悉,此次培训将持续两天(12月18日至19日),主要是为了培养一批既懂疾病防治,又懂科学健身和运动康复的复合型人员,引领榆林市人民走向更健康的生活方式。培训人员共计74人,培训对象包括各县市区县级医院、社区医院、体育办分管领导、卫计局分管领导等。培训内容参照国家运动处方库建设内容中运动处方理论体系、标准休系及应用体系,对各县市区卫计局、体育办分管领导,榆林市二级以上医院骨科、疼痛科负责人进行理论授课和实际操作教学。培训班邀请西安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康复医学会体育保健专业委员会委员、陕西保健协会心肺预防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王刚,解放军第518医院骨科主任吴智钢以及榆林二院骨科知名专家6人分别从不同角度进行专业授课。
榆林市第一期开具运动处方师资培训班开班仪式现场
本次培训班是陕西省首次由地市举办运动处方师资培训班,今后榆林还将每年举办1—2期培训班,对榆林市各级医院进行系统培训,并在近期选择4—6个医院门诊开展开具运动处方试点,为群众体育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榆林市卫计局副局长高治中在会上指出,此次培训班的正式开班,是榆林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健康榆林2030规划纲要”和榆林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榆林市体育与医疗融合发展,共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生活一个新的抓手,必将有力地促进榆林市体医结合工作。
会议期间榆林市卫计局和体育局共同签订了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推动全市体医结合工作,充分发挥体育在群众健康方面的积极作用。(供稿 文/图 榆林市体育局 编辑 郭克强)
见字如晤 陕西师范大学连续15年为新生手写录取通知书2021-07-16 17:32:38
“演艺”里的西安:雅乐寻踪 驻华大使夫人与西安共谱文化交流“交响曲”2021-07-11 17:07:56
2021全球驻华使节西安经贸文化之旅走进白鹿原影视城2021-05-16 16:43:35
“八办”纪念馆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服务发展、开拓创新,持续做好革命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奋力谱写“八办”纪念馆文物保护利用的新篇章。2019-11-19 17:56:45
从刘家洼考古队获悉,考古队发掘出土了大量的珍贵文物,首次发现了关中地区罕见的金权杖以及山形簋。2019-11-15 10:13:13
本次展览以“光化六合”为主题,意为“道德教化遍及天下”,以十六国末期至隋统一全国之前的历史演进为线索,以于右任先生“鸳鸯七志斋藏石”中的北朝墓志和拓片为核心展品2019-11-11 14:47:29
宝鸡市千阳县第四届西秦刺绣香包节开幕2021-06-06 16:19:42
丝路欢乐世界主题角色动画Miracle(《奇迹》)预告片正式发布2021-05-27 19:22:11
银川市首批“畅游西咸新区”旅游团打卡西咸2021-05-21 11:33:32
VEX机器人亚洲公开赛在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幕2021-04-03 16:19:01
“中国到处都有意思,我很喜欢中国文化。”这是现就读长安大学的土库曼斯坦籍留学生张依娜来到陕西后的真切感受,也是她选择来中国留学的主要原因。2019-11-20 18:03:02
位于陕西关中平原西部的宝鸡,是华夏始姐炎帝的诞生地,也是周秦王朝的发祥地。2019-11-11 09:47:27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