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护城河 从曾经的排污渠到如今碧水绕城流

2018-12-24 10:33:25|来源:西安晚报|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护城河 从排污渠到碧水绕城流

  夜晚的护城河景色如画 记者 王旭东 摄

  整治前的护城河水质较差 (资料图片) 记者 王旭东 摄

  上世纪90年代的西安,远看厚重伟岸的古城墙,畅想对话古今,令人思绪万千,但走近护城河,却发现水面上冒着泡,水中悬浮着黑色絮状物,散发着刺鼻的气味,这便是老西安人对城墙脚下黑臭水体的记忆。

  如今,漫步在改造一新的护城河畔,杨柳依依、碧波荡漾,随处可见吹拉弹唱、散步闲转的西安市民。通过系统治理,做到雨污水与景观水分离,实现了水清、岸绿、景美,人水相亲、人水和谐的城市水环境画卷展现在世人面前。

  曾经的护城河雨污不分

  西安护城河是一条人工开凿的河道,曾是古城堡防御体系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时间的推移,护城河城防功能退出了历史舞台,转而承接了城区约43平方公里的雨水调蓄和泄洪干道的作用,在汛期可蓄滞洪量约80万立方米,为西安市城市防洪发挥了巨大作用。但由于雨污不分的问题,护城河整治就成为反复治理却治标不治本的问题河。

  1983年、1998年和2004年,历史上西安市多次对护城河进行大规模清淤,疏浚河道,但历经多次整治仍不得彻底改善。由于护城河一直担负着城市蓄水、调水和泄洪的功能,在雨污不分的情况下,有数十条管道通向护城河。虽然修建了截污管涵,但是水量一旦过大,截污管涵的污水还是会溢进护城河,当河水涨高时,管涵内的污水也会倒灌进护城河。每年发酵后的淤泥散发着臭气仍然环绕古城。一到雨季,河道淤泥淤积,河水又被污染。

  因此,旨在“治本”的护城河综合提升改造被提上议程。

  实现雨污水与景观水分离

  如何“治本”?2013~2014年建国门—朱雀门综合提升改造示范段工程实施,形成了2.4公里景观水域。两期工程共完成河道治理3.9公里,通过改建截污箱涵,进行河道防护,最大程度做到雨污水与景观水分离,呈现出碧波荡漾的新面貌。

  2017年12月,在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下,朱雀门至西门综合改造工程正式完工。通过河道综合改造、水资源全面利用、河道水体循环系统及水质处理系统安装等工程,采用了接触氧化、底泥消解、生态修复等工艺,大幅延长了再生水使用周期,新增景观水和护坡绿化面积,有效地节约了水资源,改善了护城河水质。

  接下来,护城河的改造范围是西门—北门—东门的8.4公里,该段是整个城河的下游段,也是最复杂的一段,将于2021年5月1日全部改造完成。该段改造遵循“保护遗址、完善功能、改善生态、提升景观、服务城市”的原则,包括河道综合改造、污水排放通道、水资源节约利用、生态净化系统、水体及防汛信息调度系统,其中涵盖了西北角退水口、北门、火车站、东门等重要城市节点。项目完成后,护城河将全线贯通,将形成一水护城、绿树成荫的生态西安动人画卷。

  加强水源水质日常管护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水源是治水之本,要治水,先得从源头开始。

  为在水源方面加强保障,城墙管委会确定了以再生水为主的稳定性保障水源,以大峪、黑河为辅助的应急性水源。通过闸门控制、水泵调蓄等举措,确保护城河一周供水常态化,基本解决了护城河景观水源及水质。

  同时,委托多个专业管理公司对护城河物业保洁、绿化养护、设施维修实行分等级、分区域日常管理,并由各职能管理办公室着力解决管理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形成作业规范、管理有序、环境整洁、功能完善、人水和谐的新局面,有效提升护城河环境质量。

  在水质监测方面,城墙管委会每月对护城河一周8处采样点水质泥样进行抽样检测,科学分析水质变化情况,清晰完整掌握护城河一周各区段水质、底泥情况,为综合改善治理提供重要参考数据。2017年全年共计完成排污口联合检查36次,有效减少了护城河污水排放量。

  此外,在护城河水环境安全管理方面,严格水环境风险控制,城墙管委会还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加强隐患排查,落实防控措施,严格实行24小时巡查机制,健全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突发事故各项应急措施。(记者 闫珅)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