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2018年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745起

2018-12-28 18:14:02|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陕西报道(柳洪华):12月28日,陕西省委宣传部举办陕西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锲而不舍加强作风建设”新闻发布会,陕西省纪委常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李献峰出席发布会并介绍相关情况。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锲而不舍加强作风建设”新闻发布会(摄影 柳洪华)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意义重大、责任重大。陕西省委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制定了陕西省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据了解,陕西省2018年全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745起,同比增长4.6%;处理3600人,同比增长14.9%,党纪政务处分3176人,同比增长11.4%。

 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监督检查

  对于纠正“四风”工作,十三届陕西省纪委二次全会将其作为2018年重点任务部署,要求做好3个方面10项工作;同时陕西省纪委还制定2018年工作实施意见,形成4个方面16项任务清单。通过召开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专项工作推进会,通报工作情况,强化推进落实。

  此外,陕西省纪委突出抓住“关键少数”和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对标,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纠正职责范围内的“四风”问题。

  

  陕西省纪委常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李献峰介绍相关情况(摄影 柳洪华)

  紧盯重要节点 强化监督检查

  陕西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各个重要节点变成作风建设的“加油站”。每逢节点各级上下联动,落实在重申一批作风纪律规定、组织一批提醒教育、开展一批明察暗访、核查一批违纪问题、通报一批典型案例等“五个一批”的要求上,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工作机制化运行。

  李献峰表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陕西省纪委紧盯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等问题,派出6个检查组,对陕西省11个市(区)、23个县(区)、54个乡镇部门及146个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商场、酒店等进行明察暗访;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陕西省纪委紧盯违规收送节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等问题,陕西全省上下共派出检查组755个,检查包括旅游景区、消费场所4372个。同时通过核查公款消费的发票存根,查询税务发票系统,调取通车电子记录,实地随机核查宾馆、饭店消费记录等,拓宽监督面,提高精准度。

 聚焦突出问题 开展集中整治

  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陕西省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办公厅《通报》的要求,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违规建别墅问题沉痛教训,集中解决一些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庸碌无为、懒政怠政、松垮散漫、做虚功不做实事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

  据了解,2018年陕西省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45件,处理77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57人。针对公款吃喝、公款送礼问题隐蔽化倾向,陕西省梳理排查驻外机构431个、内部食堂18901个、培训中心161个,警示提醒负责人2万余名;针对用公款报销违规个人吃喝等消费问题,协调税务机关调取党政机关公务消费发票信息,组织对3028张发票消费情况进行核查,追究366人;针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收手、不收敛违规收送礼金礼品问题,按照陕西省委统一安排,从12月开始利用3个月时间在陕西省集中整治,目前陕西省纪委派出4个督查组进行第一轮专项督导检查。按照中央纪委安排,将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纳入其中,一体推进。

  2018年,陕西全省共查处了274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违纪行为发生在2018年有709起,占查处总量的25.82%。李献峰表示,尽管不正之风整体上得到有效遏制,但不收敛不收手的现象依然存在,顶风违纪的行为还有增量,整治“四风”问题将持续加大力度。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