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职工节日福利标准提高到2200元

2019-01-16 08:41:20|来源:陕西传媒网|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1月15日,陕西省总工会发出关于调整基层工会逢年过节慰问品发放标准的通知,明确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慰间品的标准上限提高700元,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2200元。

  据悉,陕西省总工会2018年制定的《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陕工发(2018)1号)(以下简称“《办法》”)试行一年来,受到广大职工群众的欢迎。近日,全总建议,随着物价上涨,各地工会组织用于职工福利支出的标准也应适当提高。

  通知明确,根据全总意见,结合陕西省实际,将《办法》中第八条第四项修订为“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慰问品的标准为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2200元。方案调整前,陕西每人年度慰问金总额不超过1500元(且不得超出当年工会经费预算支出的30%)。

  通知要求,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须的生活用品等,不得发放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明令禁止的物品,基层工会可以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各级工会在标准范围内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做好职工群众的节日慰问活动,严格按照《办法》规定使用工会经费,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记者 同海怡)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