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之声|陕西省政协委员刘莉:保留中国文化根基 发展国际教育

2019-02-01 15:53:52|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陕西省政协委员、西安梁家滩国际学校校长刘莉接受国际在线陕西频道采访(摄影 马淑媛)

    国际在线陕西报道(王丹):1月28日下午,陕西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陕西省政协委员、西安梁家滩国际学校校长刘莉出席会议并进行发言。会后,刘莉接受国际在线陕西频道的专访,分享她对陕西发展国际教育的想法。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您如何看待2019年度的政协工作报告?

  刘莉:学习完2019年陕西省政协工作报告后,我认为报告十分客观全面,尤其是报告对2019年工作的部署,重点突出,务实性强。于我而言,我比较关注报告中关于2019年度教育工作的规划,教育扶贫、新建学校、发展0-3岁幼儿学前教育等这些问题,都是我们教育工作者十分关心的问题。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您这次带来了哪些提案?

  刘莉:因为我从事的是国际教学工作,所以比较侧重关注国际教育这一方面的发展问题。我今年带来了两个关于国际教育的提案,第一个是关于国际化学校“供给侧”问题的建议,在我看来,任何一所学校都不能独立完成所有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同时,普通中小学虽开设有国际教育交流的活动,但未开设跨文化理解的通识课程,产品和服务不够多元化,且国际化学校师资缺乏,办学成本过高,所以省、市职能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国际化学校办学专业化发展的指导和监管,在教育人员引进和课程内容两方面要加强管理,提升品质。我觉得,还应该鼓励更多中小学与国外学校建立合作结对关系,建立常态化国际交流渠道,此外,我们还应学习借鉴北京、上海、深圳等地中小学跨文化理解课程的研发经验,推进陕西省普通中小学的跨文化理解课程设计与实验,促进陕西省中小学在全球背景下开展课程教学。

  第二个是关于在普通中小学开展环境教育的建议。相关国家在90年代就在所有中小学的课程中普及了环境教育,而中国关于这一方面的教育稍微有些滞后,在2019年一年中,我希望环境教育这一国际教育课程能纳入中国学校的日常教学中。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关于发展国际教育,您有哪些思考?

  刘莉:关于梁家滩国际学校的名字,有很多家长曾经问我,为什么不取一个西方的名字,这样听起来更高大上。“关关雎鸠,在河之洲”,讲的就是梁家滩,所以我们取名梁家滩国际学校。有很多人说梁家滩这名字听起来挺土的,我觉得这样说不太适合,但凡把我们西安的历史挖一挖,把陕西的历史挖一挖,就可以了解到,这就是我们的文化,我们不想让学生丢了这个根。我认为发展国际教育也一样,不能简单复制,要保留中国文化根基。

  我希望把中国传统文化融入到梁家滩教育中。我心里有这样一个愿景,我觉得在梁家滩国际学校,我们要吸引更多的外籍教师,让他们喜欢西安、喜欢陕西,并愿意留在这里,共同为中国文化的传播作出贡献。

  如果说国际学校标志了一个地区的包容性和国际化,那我们的目标是希望这个学校真正能够包容超过一百个国家和地区的学生,等到那一天,我相信我们的城市也一定是非常的开放和包容,经济、社会、文化也一定会发展得更好。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您在2019年有什么关于国际教育的新想法?

  刘莉:作为政协委员,我想在2019年多关注艾滋病儿童。近年来,陕西省新增艾滋病儿童的案例越来越多,而现在的社会关注度还不是太高。身为教育者,我们应当问自己两个问题,第一,一些父母已故的艾滋病儿童,他们的生活教育应如何保障?第二,我们是否真正做到了艾滋病知识的教育普及?过去我们总说,高校是艾滋病感染的重灾区,殊不知艾滋病的感染率越来越年轻化,很多低龄感染者患病都源于对这一疾病的认识浅薄。在2019年,我希望在普及青少年艾滋病教育、性教育问题建言献策。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