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榆林市四届四次会议召开新闻发布会

2019-02-23 17:54:00|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董健雄

  国际在线陕西报道(郭克强):2月22日下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榆林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政协榆林市四届四次会议”)召开新闻发布会,政协榆林市四届四次会议副秘书长刘培禄、张存贤,榆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黄志宏,榆林市委统战部副部长丁茂贵出席发布会,大会秘书长符慧杰介绍了政协榆林市四届四次会议有关情况,榆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榆林市文明办主任谢宏主持发布会。

   

  榆林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现场(摄影 郭克强)

  榆林市委宣传部、政协榆林市四届四次会议相关工作人员和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榆林日报、榆林广播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符慧杰表示,政协榆林市四届四次会议将于2月23日隆重召开,本次大会是贯彻落实榆林市委四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推进榆林市高质量发展的一次重要会议,是榆林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会议期间,委员们将聚焦实现“三大目标”、落实“两个更大”要求,聚智慧、建真言、献良策,汇聚赶超越的强大正能量。开好这次会议,能够广泛动员广大政协委员、各民主派、工商联和社会各界人士,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方位、新使命;能够进一步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增进团结、发扬民主,构筑最大同心圆,汇聚最强正能量;能够组织引导参加会议的全体人员全面贯彻市委决策部署,聚焦市委中心工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建言献策,群策群力,为助推全榆林高质量发展贡献政协的智慧和力量。

  谢宏对各新闻媒体的积极参与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同时也对本次大会的宣传报道工作提出期望,他希望各新闻单位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提前做好宣传规划及各项准备工作,安排好人员、设备、版面、时段,确保圆满完成本次大会的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加大报道力度,充分反映大会民主、团结、求实、鼓劲的热烈气氛;热情关注、积极报道委员行使民主权利、履行职责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要从深度和广度上把反映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好建议、好提案宣传报道好,为加快推进榆林市追赶超越,推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得到更好的解决作出积极贡献。

  据了解,大会期间将有来自26个界别的300多名市政协委员,带着榆林市广大人民群众的重托,满怀责任感与使命感,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为不断加快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奋力开创榆林市新时代追赶超越新局面而献计出力。

  本次会议主要有七项议程:一是听取和审议政协榆林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二是听取和审议政协榆林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四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三是列席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及其它有关报告;四是审议通过政协榆林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五是审议通过政协榆林市第四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四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六是审议通过政协榆林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七是人事事项。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