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建设获国家批复

2019-02-28 08:38:57|来源:陕西日报|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西安市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建设获国家批复

  2月27日,记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获悉:为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提高相关产业园区的国际通信水平,经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于近日批复同意建设西安市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

  西安市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支持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升当地信息化和对外开放合作水平的重要举措,可有效促进西安市软件开发、网络信息服务、电子商务、设备制造等产业发展。根据建设规划,该通道初期开通带宽为240G,覆盖西安高新功能区、中欧产业园等五大园区,预计可为超过200家的外向型企业提供高质量国际通信服务。(记者 康传义 见习记者 赵杨博)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