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陕西报道(郭克强):3月5日,榆林市妇联举办主题为“时代女性·巾帼力量”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颁奖典礼。
榆林市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颁奖典礼(摄影 郭克强)
榆林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雷正西,榆林市人大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马治东,原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桂兰,原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丽华,榆林市委副秘书长刘兆京,榆林市政府副秘书长张耀明等出席颁奖典礼,榆林各县市区妇联主席、榆林市妇联执委、省市妇代会代表、榆林市直机关(系统)妇委会负责人、团体会员负责人、各行各业优秀妇女代表、受表彰代表等480余人参加颁奖典礼。
榆林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霍凤莲主持颁奖典礼,榆林市政府副市长、榆林市政府妇女儿童工委主任杨东明讲话,五位优秀妇女典型发表感言。
榆林市政府副市长、榆林市政府妇女儿童工委主任杨东明讲话(摄影 郭克强)
杨东明在讲话中表示,榆林市各级妇联组织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妇联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妇女的思想政治引领,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深化妇联改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推动榆林全市妇女儿童事业迈出新步伐、妇女工作取得新成就,多项工作走在了陕西省乃至全国前列。他希望,榆林妇女坚定信心,鼓足劲头,以行动建功新时代,以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为榆林加快实现“三大目标”、落实“两个更大”要求贡献巾帼力量。
杨东明(左一)为榆林市三八红旗手颁奖(摄影 郭克强)
颁奖典礼上,榆林市妇联表彰了2018年度榆林各县市区妇联工作优秀奖、第四届榆林“十大最美女性”“十大最美家庭”“榆林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榆林市巾帼建功标兵(文明岗)”“五好家庭”“好婆媳”“好儿女”“好丈夫”等先进集体与个人奖项。
五位优秀妇女典型发表感言(摄影 郭克强)
见字如晤 陕西师范大学连续15年为新生手写录取通知书2021-07-16 17:32:38
“演艺”里的西安:雅乐寻踪 驻华大使夫人与西安共谱文化交流“交响曲”2021-07-11 17:07:56
2021全球驻华使节西安经贸文化之旅走进白鹿原影视城2021-05-16 16:43:35
“八办”纪念馆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服务发展、开拓创新,持续做好革命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奋力谱写“八办”纪念馆文物保护利用的新篇章。2019-11-19 17:56:45
从刘家洼考古队获悉,考古队发掘出土了大量的珍贵文物,首次发现了关中地区罕见的金权杖以及山形簋。2019-11-15 10:13:13
本次展览以“光化六合”为主题,意为“道德教化遍及天下”,以十六国末期至隋统一全国之前的历史演进为线索,以于右任先生“鸳鸯七志斋藏石”中的北朝墓志和拓片为核心展品2019-11-11 14:47:29
宝鸡市千阳县第四届西秦刺绣香包节开幕2021-06-06 16:19:42
丝路欢乐世界主题角色动画Miracle(《奇迹》)预告片正式发布2021-05-27 19:22:11
银川市首批“畅游西咸新区”旅游团打卡西咸2021-05-21 11:33:32
VEX机器人亚洲公开赛在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幕2021-04-03 16:19:01
“中国到处都有意思,我很喜欢中国文化。”这是现就读长安大学的土库曼斯坦籍留学生张依娜来到陕西后的真切感受,也是她选择来中国留学的主要原因。2019-11-20 18:03:02
位于陕西关中平原西部的宝鸡,是华夏始姐炎帝的诞生地,也是周秦王朝的发祥地。2019-11-11 09:47:27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